南陵县审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审计监督的全过程,一体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推动经济社会法治等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的作用,为南陵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制订《2024年南陵县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方式,抓好“集中领学+个人自学+研讨促学”,做实交流研讨,督促审计机关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工作,努力提高全体审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审计工作的政治自觉。2024年,我局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会议等形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共12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全面担负起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审计“全覆盖”、审计整改督促、审计线索移送等重大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履职述责的重要内容;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审计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对审计制度建设、审计业务质量控制等重大事项,局党组均在第一时间听取汇报、提出要求,有效推动法治工作深入开展;加强与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及时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开。
(三)建立健全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
1.严格执行民主议事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及局党组、局长办公会、业务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形成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有效运行机制,切实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年召开党组会17次,坚持重大事项公开透明、集体研究决策;
2.落实《南陵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聘请法律顾问一名,并充分发挥其在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依法行政。
3.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抓紧抓实局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环节,对审计项目有关文书、机关重要业务管理制度,以及局机关签订的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严格履行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程序,确保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科学、规范,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加强审查制度,依法履行报送备案职责;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4.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除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项目外,其他审计结果一律对外公开;确保网上信息有数量、讲实效,并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审核,保证上网信息的准确性与安全性;健全完善舆情研判回应和新闻发布机制,通过在线访谈、结果公告、政策解读等方式,及时主动回应公众热点关切,精准解读相关政策背景和工作推进情况。
四、全面履行职能,推动严格公正规范执法
(一)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认真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发布并公开县审计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涉及权责事项9项(其中行政处罚2项、行政强制2项、其他权力5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没有行政许可事项;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二)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贯彻落实《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要求,坚持事前公开审计权责清单、执法流程,事中公开执法人员及其纪律要求,事后公布审计结果,自觉接受被审计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
2.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芜湖市审计局审计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南陵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以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以及重要管理事项记录等为主要形式的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真实、完整地记录实施审计的过程、得出的结论和与审计项目有关的重要管理事项。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审计审理复核工作,规范审计执法行为,认真贯彻《南陵县审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审计组长、股室负责人和审理岗三级复核制度,严把质量控制关,完善审计项目审理机制,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职责,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水平,降低和规避审计风险。
五、健全监督制度,强化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依照法定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本年度本部门没有发生行政败诉案件。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除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项目外,其他审计结果一律对外公开;确保网上信息有数量、讲实效,并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审核,保证上网信息的准确性与安全性;健全完善舆情研判回应和新闻发布机制,通过在线访谈、结果公告、政策解读等方式,及时主动回应公众热点关切,精准解读相关政策背景和工作推进情况。
(四)切实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四严禁”“八不准”。每次审计项目进点,廉政监督员都要随组进场,强调审计工作纪律,并从严监督。
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强化领导干部和审计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年初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主题,确定全年的学法计划,依托“三会一课”、局例会、业务会等,组织审计业务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审计法律知识学习,把学法和审计业务学习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审计署、省审计厅开展的各期审计大讲堂、审计署集中整训、市审计局脱产培训等,提高审计干部专业法律素质,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组织开展审计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等活动。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审计+普法”模式,将普法工作全程贯穿和精准嵌套在审计各个业务环节,通过审计进点会、征求意见等环节开展送法上门。在审计整改过程中,通过走访、座谈、约谈等途径,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整改措施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推动整改单位落实法律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12.4”法治宣传等系列普法活动,通过设立普法宣传展板、为群众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营造了基层群众了解审计、关注审计、支持审计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审计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二是审计法治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继续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审计,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
二是继续完善审计质量体系。在执行过程中逐步修订完善审计业务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审计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确保审计监督在执法中的公正性和法律法规运用的准确性,有效提升审计执法水平和监督保障能力。
三是继续扎实开展审计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和引导审计人员学深、学透、学牢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一切法律法规和条例知识,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进法治审计机关建设,确保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