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W202001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6-28 10:28信息来源: 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姚云 字体:【  

                

 


南政提案办〔2020 

 

关于芜湖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W202001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办复类别:B

市九三学社:

市九三学社委员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市乡镇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各镇环保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努力建设美好乡村、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打赢脱贫攻坚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建设了奎湖湿地公园、长乐扬子鳄自然保护区、丫山自然保护地、霭里森林公园美丽乡村、大浦乡村世界、三里万亩生态茶园、奎湖绿色社区等一批生态文明显著特色成果,为“天蓝、水碧、土净”美丽南陵县建设与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

根据市委编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我市基层生态环境机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芜编办〔20201号)文件精神和南陵实际,我县拟在各镇单独或挂牌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股级建制,明确专职工作人员5-7人(其中:事业编制内人员不少于3人),近期将由县委编委会研究决定。目前,我县各镇均已配备4-6名专职工作人员,各站运行状态良好、秩序稳定,在维护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也存在相对人员力量薄弱、专业知识短缺、专项经费不足、监管机制有待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致力于加强教育培训、以工代训,用习近平新时代文明建设思想武装各站工作人员头脑,努力提升各站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加大投入、完善设备,解决各站突出问题,营造舒心留人的环境,激发各站工作人员工作热情;健全制度、创新手段,压实乡镇党委、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突出环境质量改善导向,提高环境保护指标在乡镇实绩考核的权重,努力把各站工作人员打造成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南陵县人民政府

 

2020610

 

 

抄送:市政府督办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