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生态环境监督员在行动:许镇镇及时排查并合理处置一处危险废物
近日,南陵县许镇镇生态环境监督员朱华船排查中,发现原凤翔铝业公班公司存在疑视为危废物质,随即向许镇镇二级生态环境监督长朱兵报告。许镇立即派出环保办工作人员徐劲林前往凤翔铝业看守,并向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报告。经专业人员检查,该物质确定为氢氟酸和脱脂剂的危险废物,数量分别为250斤1500斤,由原凤翔铝业公司产生。因凤翔铝业公司关闭数年,无法联系到公司负责人,许镇镇政府代为先行处置。截止当前,该危险废物已运至安徽优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得到了合理处置,消除了可能对当地环境造成破坏问题。
南陵县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了该县网格长、河(湖、林)长、河段长、排口长、监督长“五长合一”的环境监督长制度。成立了县级生态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办公室,设立县生态环境总监督长2名,副总监督长2名,网格环境监督长8名。在经济开发区、8个镇共9个属地单位,设立了二级生态环境专项监督长17名,村(街道、居委会)设立一级生态环境专项监督长149名,以较大自然村为主的生态环境专项监督员712个。全县生态环境专项“三长一员”全面落实监督职责,全面开展实施“清三河、治六水”、生态环境监督整改、绿色产业发展和自然保护地保护专项监督,统筹行业监督、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绿色产业发展和自然保护地监督等各项任务,共排现发现生态环境问题78个,并且全部得整改。
南陵县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专项监督长制,有力推动“绿色发展”贯彻落实,确保“蓝天、碧水、净土”美丽生态南陵持续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