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对表中央及省、市、县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目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现将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1—6月份全县空气环境质量保持良好,PM2.5年均值为37.3微克/立方米,优良率达到80.5%;我县漳河、青弋江南陵段水质状况总体满足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量标准,全县“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重点湖泊水质达标率达10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目前我县正在全力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力争今年底前成功创建。由于成绩突出,今年上半年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被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表彰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
(一)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是强化“五控”措施。紧抓“五控”治理目标,积极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制定了《关于持续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南陵县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和防控措施,不断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矿山扬尘、建筑工地,秸秆禁烧、餐饮油烟等重点领域的环境监管,狠抓固定源、移动源、面源“三源”共治,统筹推大气污染防治。
二是加大重点区域环境监管。针对今年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和本地污染物排放叠加影响,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下滑明显的状况,在县环委办的统一组织和安排下,县城管局牵头共计检查285户餐饮企业,对22户检查结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县住建局牵头共计检查县城区25个在建工地,累计下发执法意见书23份;县交管大队牵头共计检查柴油车60余辆,处罚黑烟车辆1起;县商务局牵头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共计检查加油站7个;县交通局牵头开展汽车维修业环境治理,对汽车维修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立行立改。同时针对县城重点区域,特别是两个空气站点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交通道路加强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路面及绿化带不得出现明显积尘。
三是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制定《南陵县2023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全县103家工业企业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确保重污染天气下快速启动应急减排。扎实推进南陵县小乔路小微餐饮整治示范一条街整治项目,实施一户一方案开展净化整治改造,目前项目已完成招标签订合同,正在加快建设,预计7月底完成。
四是继续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按照“标本兼治、属地管理、源头防控”的原则,县大气办将秸秆禁烧全面防控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宣传引导和巡查督查相结合。1、压实各属地秸秆禁烧责任,避免产生厌战情绪;2、加强巡查宣传力度,在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强巡查宣传措施;3、落实全年全面全域禁烧的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除秸秆外其他露天焚烧现象监管缺失,最大限度降低秸秆焚烧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
一是全面推进漳河水质稳步达标。按照“突出重点、长短结合、科学治污、精准施策”的思路,科学编制了《漳河(南陵段)水体达标方案》,全面推进漳河水质稳步达标工程,投资600万元在漳河干、支流建设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立漳河流域智慧监管平台,并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县域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将控制断面纳入生态补偿范围;投资1200万元完成了三里镇、许镇镇镇区及马仁和黄墓街道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等一系列治理工程,大力提升镇区污水处理厂量和进水浓度,不断促进漳河水质的改善。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补助资金,目前已有1个项目经生态环境部审核通过,预计获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补助资金3000万元。
二是全面抓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今年来,我县不断强化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持续开展城乡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按照“划立治”规范要求,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县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对“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交办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同时根据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进程,动态撤销农村水水源地,不断让广大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水、优质水。1—2季度,奎湖、池湖、黄塘、清浦塘4个列入考核的重点湖泊水质全部达标,现存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
1—6月份我县列入国家及省市考核的5个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其中乔木国控站点水质优于考核目标,上半年预计获得生态补偿金200余万元。
(三)稳步实施净土保卫战。
一是加快尾矿库生态治理,守护土壤安全底线。南陵县历史遗留矿区污染源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已完成了前期招标,中标单位已进场施工,并根据调查结果积极申报中央专项资金对我县矿区遗留固废进行整治;同时开展对全县尾矿库集中区地下水监督性监测工作,并督促在产尾矿库企业开展汛期巡查、应急演练,地下水例行监测等,不断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导全县 164家 (23 家医疗机构、141 家工业企业)2022 年危险废物年报申报工作,并督促全县产废单位完成2023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危废企业帮扶检查、助推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三是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督促并完成智能物流产业学院项目、快递文化创意基地项目、奚滩医院项目等三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100%。督促新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隐患排查、自行监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长江芜湖段固体废物大排查,以尾矿库、废坑塘、废弃的村庄、滩涂进行重点排查,消除土壤环境安全隐患。
(四)加快乡镇驻地及农村污水治理力度。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制定下达了2023年我县农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确保完成本年度上级下达的22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8个行政村环境整治、2个镇政府驻地污水提质增效、4条黑臭水体治理的考核任务,目前各镇正在加快工作进度。
二是深入开展黑臭水体排查。继续以镇政府驻地、农村居民居住地周边河塘沟渠为重点,深入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分年度逐步开展治理。
三是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改厕为基础,因地制宜选址治理模式,人口集中的美丽乡村中心村重点将管网建设好、提高污水收集率,突出采用“生态湿地+资源化”无动力模式,减少后期运维成本,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建得起、用得起、管得好、运行佳;人口较少村庄,大力推进“厕污共治”,采用“四格式化粪池+人工湿地”或“生化预处理+生态潜流湿地+生态沟渠”等生态处理模式,通过农田、菜园、果园、花园等就近就地进行资源化利用,积极构建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由“村民建、村民管、村民享”的模式。
(五)加强环境监测工作。
一是加强水质环境监测。完成一、二季度南陵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以及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的采样和监测工作;完成南陵县农村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采样和监测工作;完成上半年南陵县重点湖泊水质检测工作;完成南陵县垃圾填埋场第一季度废水检测工作;完成柏山渠农田灌溉水质采样点位定位并采样检测工作;完成南陵县9个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根据县政府要求,每半月对县城黑臭水体市桥河段水质检测并对数据进行分析上报工作;完成对国省控断面上游5公里排涝泵站(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结果进行水质检测;完成执法性采样检测工作。
二是全面保障自动监测站点正常运行。积极做好全县2座省控、7座市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外围保障工作及国控、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外围基础设施保障工作,确保所有空气站点正常运行。其中水质自动监测站国控站王家园点采水视频监控线路及站房外墙腐蚀问题已在5月底完成整改。目前城东空气自动监测站完成站房更换,正在推进站内仪器更换工作;配合省级南陵县酸雨、降尘考核点外围保障工作。
三是指导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对全县90余家企业用户完成登录账户的发放,开展新平台操作及日常维护视频培训。开展自行监测巡查企业工作十余次,下发自行监测工作提示单5张。指导帮助企业数据填报、方案更新、不监测设置数十余次;上半年我县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稳定保持在全市中上游水平。
(六)严格环评与排污许可。
一是严格落实环评改革政策。积极贯彻落实环评豁免和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依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按行业实行建设项目环评豁免和告知承诺制。2023年共受理并审批告知承诺制项目9个,涉及总投资9.28亿元。
二是严格环评审批与服务。1、提前对接县重大建设项目,加强环评服务保障,及时提醒应当办理环评的企业编制环评报告;针对2023年度开工的14个省重点项目,逐一排查是否需要办理环评,并督促“应办未办”的项目加快办理。2、对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应当办理环评登记的,做好帮助服务工作,目前已对接的部门包括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经开区管委会等。3、完善环评程序,做好建设项目环评报批的受理登记、签收送达回执等工作。
三是严格排污许可制度。继续落实《芜湖市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和执行报告规范性核查。2023年对南陵县92家排污许可证企业进行执行报告规范性核查;针对即将到期的排污许可证,提醒企业申请延续,在延续审核中,对排污许可证质量开展核查。
四是积极服务招商引资。2023年审批科继续做好招商引资环保咨询服务工作。上半年开展项目现场考察5次,出具项目评估意见20余项,为招引项目顺利落地做好保障,为南陵县产业发展守好环保关。
(七)狠抓突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2022年市级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27件,已验收销号25件,验收销号率92.6%。2022年县级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6批次、104件(其中4件为2023年到期),已验收销号问题98件,验收销号率94%,其余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工作。
2023年我县制定出台了《南陵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南陵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南陵县家具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南陵县城区水环境治理长效管控暂行办法》等工作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排查行动,严防整改反弹。1—6月份,省、市级交办及我县自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共计50件,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18件,其余正在按时序进度积极推进。今年来全县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八)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及时查处各级各类环境信访投诉案件。上半年我局共受理信访投诉195件,目前已完成调查处理回复182件,正在办理13。按照投诉平台分:南陵县“县长信箱”1件、“陵距离”2件、芜湖市市长热线“12345”平台受理158件、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转办案件3件、省信访系统3件、生态环境部转办9件、来人来访3件、6823991电话投诉16件。按照投诉类型分:噪声污染79件,大气污染81件(其中9件为餐饮烟气味道大),水污染23件,固废污染4件,无环评手续7件,光辐射1件。
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我县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今年来县生态环境分局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12件,其中已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和处罚告知书11件,已下达处罚决定9件(处罚金额70.053万元),已结案3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件(2022年度行政处罚案件)。
三是坚决整治“散乱污”企业。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县环委办制定《2023年南陵县“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通过部门巡查和载体自查上报,累计排查“散乱污”企业17家,按照分类整治要求,目前已关闭搬迁6家,剩余11家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
四是扎实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开展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执法检查、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专项帮扶执法检查、环评承诺制项目监督检查、全市涉气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等10余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84人次,检查企业272家次,下达问题提示单25家。
(九)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工作。
在2022年荣获第五届安徽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基础上,我县全力开展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作,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南陵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完成《南陵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创新实践规划》,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正在以“两山”典型案例为基底,积极探索全县“五链三区”特色,打造青山示范区、绿水示范区、产业生态化工业示范区。目前已完成创建宣传动员片的拍摄和前期各单位基础材料收集,并形成初步创建材料体系,计划在7月10日前完成省级材料上报工作,力争在2023年底前成功创建。
二、存在问题
一是大气环境质量方面。随着疫情防控的放开,经济社会和生产活动恢复,今年1-5月份我县的空气质量有所下滑,通过专项整治,6月份有所回升;但是下半年特别是秋冬季节,农作物收割带来的秸秆焚烧人为风险和外来污染团天气的叠加因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压力很大。
二是水环境质量方面。虽然在2022年度我县列入国家及省市考核的5个考核断面历史性全面达标,但今年上半年部分断面枯水期水质不稳定,考核压力大;
三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根据省市要求,今年我县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37%,目前我县仅完成22%。特别是少数镇政府驻地目前仅完成污水主管网建设,支管网建设周期长、进度慢,导致当前污水收集范围有限、水量偏少、只达到设计能力的三分之一;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管网破损、不完善,清水进、清水出现象较多。
三、202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守底线。狠抓秸秆禁烧,加快推进小乔路餐饮油烟改造示范项目,做好重点行业voc减量化治理,确保PM2.5和空气优良率始终走在全市全列;按照漳河达标方案规划,坚持系统治理,积极申报各类项目资金,力争2-3年实现漳河全流域达标;加快尾矿库生态治理,积极推进“绿岛”项目建设,守护土壤安全底线。
二是突出问题整改做标杆。始终坚持主动发现问题,畅通“12345”投诉热线、零距离平台等信访渠道,鼓励和引导群众发现并反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突出问题,对群众举报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做到每件必核查、每件必回应,不断提升各级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能力,确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走在全市前列。
三是生态文明创建有突破。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力争今年实现国家级创建的突破,通过国家级创建工作,让绿色高质量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提前做好生态督察准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重点对扬子鳄保护区、丫山地质公园等国家级重点保护开展全面梳理,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治。
四是为民服务见成效。严格对照《实施环评告知承诺的行业及项目类别清单》,按照“简单项目免审、复杂项目函审、重大项目会审”的分级审查机制,坚持将审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40%。同时持续推进“送法入企”服务行动,在严格执法前提下做好指导服务。加快推进城市声功能区划定和发布,严格执法监管,推动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彻底整改。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