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4-04-09 16:54信息来源: 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姚云 字体:【  
机构职能
依法对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对自然生态保护的监察;负责对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对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
0553-6827021
负责人
姚如全
办公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G318南陵县气象局东北100米(G318东)(生态环境分局)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