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南陵县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7 17:26信息来源: 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姚云 字体:【  


 

    根据安徽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122718将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黄色升级为橙色,同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请各开发区管委会及直各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要求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采取相应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

二、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18284号)落实相应工作职责。

三、广大居民可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建议做好防护措施。公众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并加强户外防护,可暂停大型户外活动。倡导公众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