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南陵县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的通知
经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联合会商,预测未来芜湖市将出现持续污染过程,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月10日1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现将应急响应措施公告如下:
一、请各镇、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采取相应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
二、县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18〕284号)落实相应工作职责。
三、广大居民可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建议做好防护措施。公众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并加强户外防护,可暂停大型户外活动。倡导公众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