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排污许可专项治理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排污许可专项治理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2.项目控制价:6.51万元
3.项目内容:在排污许可专项治理工作中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管理部门对全县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质量和排污许可年度执行报告提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排污许可证和执行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改到位。
二、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预算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本项目报价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备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以报价文件评审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非中小微企业不得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10、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合规性书面承诺(提供《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
四、报价方式
1.投标单位报价须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2.报价应包含人员费、车辆费、技术审查费等所有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3.投标单位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服务地点、时间及技术要求
1. 服务地点:南陵县
2. 服务时间: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4月30日。
3. 技术要求:按国家法规、规范进行审查,包括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指南等
4. 人员要求:中标单位需安排4名具备排污许可证审核业绩的工作人员于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驻点开展工作,出行车辆自备。
七、需要提交的报价资料
2. 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3. 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邮箱:*****@qq.com。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投标材料请于2024年2月9日11:00前送达(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南陵县G318)。
八、报价文件评审及其他
1.评审日期:2024年2月18日上午10:30点;
2.评审地点: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
3.评审原则:我局将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报价,在符合采购要求、质量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成交(若出现符合采购要求的2家或以上单位报价相同时,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名顺序;报价最低者不得低于其他报价单位报价平均价的50%,否则按次低价者成交);在我分局核对纸质版本比价文件后,将确定中标单位。
4.项目模式:本项目为全包干模式:人员费、车辆费、技术审查费等一切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5.验收方式:通过市局抽查复核。
6.支付方式:服务期结束后支付70%,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30%。
九、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报价次低的递补为中标方。同时招标人可保留重新招标的权利。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俞主任 联系电话:0553-6827192
十一、附件
1、报价单
附件1
报价单
报价单位(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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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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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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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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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报总价 |
¥ 元 大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