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征求《关于征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相关意见的通知》意见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按照县环委办《关于建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交办约谈周机制的通知》(南环委办 (2021)14号)要求,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芜湖市2023年第三、四季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暗访片问题清单》《南陵县2024年第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查看问题清单, 已于2024年2月8日向各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并于2024年3月8日下午下班前反馈相关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2023年第三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措施清单.docx
附件2:芜湖市2023年第三、四季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暗访片问题清单.doc
附件3:南陵县2024年第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措施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