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7 15:39信息来源: 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姚云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以下简称《新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公布2023年度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陵县五里大转盘气象局北侧20米处,电话:0553-6823733,邮编:241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县生态环境分局主动公开了各类信息325条。所有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存在信息虚假、信息出错或不完整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23年,我单位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生态环境分局成立了由分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统一领导,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立足生态环境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相关政务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真实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生态环境分局为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对公开栏目内容进行了优化,对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及时更新,进一步提升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质量,方便群众查阅各项公开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压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及时公开环境信访、投诉热线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明确政务公开投诉举报、责任追究制度,提升政务公开监督保障规范化水平。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自学新条例、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新条例的相关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力度还有待加强,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规范化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围绕涉及我局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宣传工作成效,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确实做到依法、高效、准确、安全、全面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