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控制科
发布时间:2024-04-09 16:36信息来源: 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姚云 字体:【  
机构职能
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境登记、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编制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负责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区域污染防治规划,指导和推广强制性清洁生产;指导和协调解决跨地区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及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等工作任务。 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承担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考核各镇及有关单位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污染减排工作情况;承担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数据的技术检查、业务培训、资料整理。承担环境统计工作。承担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相关工作;对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污染防治和控制、管理工作,核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的审定核发工作。
联系电话
0553-6827050
负责人
项磊
办公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G318南陵县气象局东北100米(G318东)(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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