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0 15:33信息来源: 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姚云 字体:【  


 

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为有效提升全县大气环境质量,结合实际,特制定《南陵县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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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有效遏制夏季臭氧污染,全面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顺利完成市级空气改善目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结合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制定南陵县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近年来,通过不懈努力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取得明显改善,但今年以来我县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呈明显下降趋势,夏季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

各镇、各部门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污染治理为着力点,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利用四个月时间(6月至9月),围绕重点攻坚领域,通过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全面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力争减少污染过程的频次和时间,努力减轻污染程度和范围,促使南陵县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臭氧浓度逐步削减。

二、工作思路

聚焦每年夏季重点时段,推进VOCs 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提升能力、补齐短板,有效解决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不足、 VOCs排放不达标、氮氧化物去除效率低、污染源监管执法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突出目标导向,坚持措施精准、分类施策,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工业园区,实行重点减排工程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节点化调度。突出结果导向,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加快推进石化、工业涂装、医药、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 VOCs 深度治理。

三、工作任务

(一)工业源领域

开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纺织、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整治,制定重点企业清单和责任人,检查涉 VOCs“一厂一策减排措施和年度治理项目落实情况,督促企业集中更换超期失效的活性炭;督促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减少VOCs排放;同时在高温天气(一般当日最高温度26以上),督促企业在厂区加密洒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经济开发区各镇

(二)工程施工领域

户外涉 VOCs 作业错峰喷涂。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划线、市政栏杆喷涂、沥青加热和铺设等市政工程以及企业生产设施防腐防水防锈涂装施工,应尽量避开6月至9。同时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和粘胶剂,建设项目使用涂料、溶剂、粘接剂的废气容器要统一收集,密闭存放;严禁露天刷漆,需防腐处理的各类钢结构件必须在有治理设施的喷涂企业进行防腐处理完毕后方可进场;全面开展对各类涉及VOCs排放的工地排查,对所有废气容器如废油漆桶、废涂料桶、废沥青等进行集中清运(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重点处经济开发区各镇

(三)油品储运销领域

开展全面达标检查整治,包括是否完成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改造、卸油和油气回收接口建设是否符合要求、加油枪集气罩是否完好、是否建设有油气处理装置、是否制定油气回收系统日常管理制度、油气回收装置是否正常、是否按要求进行定期监测等。避开高温时段油品装卸作业,高温天气(一般当日最高温度26℃以上)9时至16时建议停止油品装卸作业,鼓励和引导夜间卸油,并将加油优惠政策放置至每日18时后。开展一次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达标排放;对汽车罐车密封性能定期检测,严厉查处在卸油、发油、运输、停泊过程中破坏汽车罐车密闭性的行为(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四)汽修行业领域

对汽车维修单位进行排查,检查商户是否存在违规喷漆、使用含有高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焚烧废旧塑料件和轮胎、帮助更改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非法行为,建立问题整改台帐,立行立改。禁止无密闭喷漆房或废气处理设施的汽修企业从事喷漆作业,严禁露天喷涂,严禁露天清洗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高温天气(一般当日最高温度26℃以上)10时至17时,引导汽修企业(水性喷漆除外)暂停喷漆、烤漆作业。(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道路清扫领域

每日上午830至晚间19时,针对县城区重点区域,特别是两个空气站点周边交通道路,增加洒水和雾炮车工作频次,减缓臭氧浓度上升速率。当日最高气温低于26℃,每小时作业次以上,高于26℃小时两次或以路面保持湿润为准。同时在205国道和318国道等重载车辆运行较多的重点保洁路段,增加道路清扫频次。(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籍山镇)

其他领域

开展各类生活源排放的排查,包括秸秆禁烧、露天焚烧、生活垃圾、餐饮油烟、下水道异味等方面,及时进行处理;查看站点周边绿植是否存在木麻黄、桉树、枫香树、紫树、杨树、松树、杉树和皂角等异味明显的树种,逐步替换。(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各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充分认识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性,对照职责分工和标准要求,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

(二)加强监督帮扶。县大气办要加强人防+技防,不间断开展巡查,及时将发现问题进行部门和属地双向交办,同时加大跟踪督办,指导各部门做好各领域相关工作,切实解决臭氧防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三)加强协同配合。本次攻坚整治行动跨度暂定为四个月,请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确定专人参与,加强工作配合力度,形成合力实施攻坚任务,同时做好臭氧污染防治过程中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