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家具制造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 17:09信息来源: 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姚云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南陵县家具制造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经南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54

 


 

 

南陵县家具制造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家具制造业整体水平,解决家具制造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家具制造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对家具制造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和加强行业管理,促进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改善生产环境、提升产品质量、消除火灾隐患和减少环境污染,力争通过整治,实现家具制造业布局合理、手续齐全、设施完备、运行稳定、管理规范、监管有力,全面提升行业整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明底数

1.全面排查。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镇要对所辖范围内所有家制造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现有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地域分布、规模、各项手续、有无喷漆工艺、油改水意愿、污染防治工艺等,并建立工作台账。(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镇)

2.动态更新。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与常态化巡查制度,属地要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定期排查,每月动态更新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新增、关停企业信息情况)。(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镇

(二)完善措施助规范

3.强化学习培训。由县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镇制定相关培训制度,鼓励企业主参加主题培训活动;鼓励企业主每半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职工培训,全面提升职工的综合素质。(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镇)

4.落实环保措施。督促各家具制造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VOCs污染防治、粉尘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要求,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镇

5.加强监督执法。加强执法人员装备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粉尘、VOCs 和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和监管技术水平。加强日常督查,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提高执法监测能力建设,规范执法监测证据,加大测管协同力度。按照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等要求对粉尘、VOCs和危险废物污染治理设施、台账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职能部门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镇要定期对环保、质量、安全、职业病预防等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通报、联合监管等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镇)

(三)源头治理促提升

6.加强准入管理。对家具行业立项、招引、落户严格把好准入关。(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县投促中心、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镇

7.规划共享涂装中心。按照家具制造生产企业聚集程度、发展前景,积极谋划喷涂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许镇镇)

8.鼓励技术进步鼓励企业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对现有企业生产设施、装备、生产工艺条件进行技术改造。支持家具制造企业做优做强,培育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镇)

9.落实亩均论英雄改革。开展家具制造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强化结果应用,一企一策实施精准对接,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行动,依法依规整治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整治低效企业,直至关停。许镇镇等家具制造业重点镇要制定鼓励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家具制造企业搬迁进入工业园区,优化行业布局,促进行业的整合提升。(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镇)

10.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督促协会建立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规范家具制造企业行为;鼓励协会发挥专家资源优势,适时提出行业技术提升、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推动家具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许镇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和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家具制造行业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镇政府为治理工作责任主体,并负责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家具制造行业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倡导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曝光反面案例,促进我县家具制造行业污染治理和产业升级。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家具制造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对作风不严、履职不力、执法不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情况,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