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细则》解读
2024年10月28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芜湖市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细则》(环执法〔2024〕107号)。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监管效能,加快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为经营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环境,真正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切实为企业减负,助力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意义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人员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严格落实三项工作制度等文件要求,树立“为企优环境”的服务理念。
(二)提高执法监管效率。按年度制定联合检查工作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办多项事”,提高监管效率。
(三)提升差异化监管水平。将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与日常执法监管挂钩,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三、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综合查一次”工作机制,通过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联合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方式,提高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监管效能,构建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
四、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包含工作机制、组织实施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分级分类执法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综合查一次”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执法为民服务意识。
(二)组织实施。按年度制定“综合查一次”执法工作计划,确定年度联合检查企业名单,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
(三)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完善执法联动、案件移送等机制,严格年度执法监管目标考核。
五、创新举措
该《实施细则》是《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后,我局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实际以及部门权责清单等文件编制,进一步完善了生态环境领域中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规范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高了执法监管效能。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解读人:黄鑫怡
咨询电话:0553-5736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