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统计局机构简介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统计规范性文件;监督实施国家和省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初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3.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和R&D资源清查、投入产出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与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营利性服务业、非营利性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社会保障、城市建设、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劳动工资、环境等统计调查,进行全县能源消费核算,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组织各镇、县经济开发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人才资源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开展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和部门统计考核工作。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以及民营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首位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依法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的信息公示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涉外调查活动。
9.负责县域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和各镇经济运行考核工作。
10.协助管理镇、县经济开发区首席统计员、辅助统计员。
11.制定、实施全县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健全和完善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及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各镇、县经济开发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建设。
12.落实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监管清单制度,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南陵县统计局内设办公室、综合核算股、工业和投资统计股(能源统计股)共3个职能科室和南陵县社会经济调查队(普查中心)1个二级机构。
负责人姓名:恽秋兰
办公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党政大楼2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53-6823334
邮政编码:24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