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20-04-20 16:09信息来源: 南陵县统计局阅读次数:编辑:范蓉 字体:【  

南陵县统计局

南陵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0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皖政〔201818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芜政〔201825号)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政〔20189号)要求,我县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境内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开发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配合,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南陵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371 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214个,增长70.1%;产业活动单位6064个,增加2366个,增长64.0%;个体经营户32056个,增长11.8%(详见表1-1)。

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5371

100

   企业法人

4643

86.4

   机关事业法人

234

4.4

   社会团体

93

1.7

   其他法人

401

7.5

二、产业活动单位

6064

100

第二产业

1340

22.1

第三产业

4724

77.9

三、个体经营户

32056

100

第二产业

5829

18.2

第三产业

26227

81.8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882个,占35.4%;制造业964个,占18.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91个,占9.2%。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3982个,占44.3%建筑业4040个,占12.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576个,占11.3%(详见表1-2

1-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5371

100

32056

100

采矿业

26

0.5

2

0.0

制造业

964

17.9 

1825

5.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2

0.4

10

0.0

建筑业

266

5.0

4040

12.6 

批发和零售业

1882

35.0 

13982

43.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30

4.3

3576

11.2 

住宿和餐饮业

133

2.5

2423

7.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4

1.4

143

0.4

金融业

10

0.2

-

-

房地产业

182

3.4

1698

5.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91

9.1 

429

1.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6

2.3 

183

0.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6

1.0 

53

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1

1.9

2120

6.6 

教育

203

3.8

180

0.6

卫生和社会工作

56

1.0 

115

0.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8

1.6 

809

2.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00

7.4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4643个,比2013年末增加2157个,增长86.8%;行政事业单位法人234个,减少14个,比2013年末下降5.6%;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494个,增加71个,比2013年末增长16.8%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21653人,比2013年末增加22438人,增长22.6%,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6288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81554人,增加15483人,增长23.4%;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40099人,增加6955人,增长30.0%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52705人,占43.3%制造业27694人,占22.8%;批发和零售业11351人,占9.3%(详见表2-1)。

2-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121653

36288

采矿业

790

109

制造业

27694

1255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65

117

建筑业

52705

7926

批发和零售业

11351

396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023

590

住宿和餐饮业

1649

108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75

87

金融业

312

147

房地产业

2069

87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066

120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90

33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89

18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55

330

教育

5261

3031

卫生和社会工作

2266

144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34

34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405

1857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33.8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33.8%,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66.2%。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10.2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32.6%,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67.4%

2018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538.7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64.2%,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35.8%(详见表3-1)。

3-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33.81 

410.22

538.72

采矿业

44.05

29.31

6.48

制造业

133.34

71.90

187.8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44

4.11

1.81

建筑业

62.98

28.24

148.02

批发和零售业

38.82

16.22

88.5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51

5.08

16.85

住宿和餐饮业

3.48

1.33

3.0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0.04

11.25

0.73

金融业

房地产业

109.49

93.83

57.1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4.51

122.08

19.4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32

11.31

2.1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12

1.29

1.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2

1.02

1.26

教育

9.75

4.54

0.44

卫生和社会工作

7.23

2.29

0.7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60

0.40

0.7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5.05

5.62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不含金融业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四、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012个,比2013年末增长8.7%;从业人员28849人,比2013年末下降29.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26个,制造业964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2个,分别占2.6%95.2%2.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纺织服装服饰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11.7%11.7%9.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2.7%,制造业占96.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1.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纺织服装服饰业、汽车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2.7%10.9%6.5%(详见表4-1)。

   4-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1012

28849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3

13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6

587

非金属矿采选业

7

190

农副食品加工业

118

1881

食品制造业

34

64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9

97

纺织业

19

204

纺织服装、服饰业

118

6548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2

67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53

993

家具制造业

64

1176

造纸和纸制品业

16

22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6

149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1

539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4

7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3

504

医药制造业

5

336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0

125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92

182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

176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9

526

金属制品业

68

1512

通用设备制造业

48

1359

专用设备制造业

49

1646

汽车制造业

69

3143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

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40

995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6

934

仪器仪表制造业

7

66

其他制造业

2

63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5

136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

16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7

10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

10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 

16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4.83亿元,比2013

年末增长12.8%。负债合计105.3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6.14亿元(详见表4-2)。

4-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184.83

105.33

196.14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02

0.01

0.01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43.10

28.96

4.84

非金属矿采选业

0.93

0.35

1.62

农副食品加工业

9.93

4.97

20.97

食品制造业

2.42

0.79

5.09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04

1.04

0.18

纺织业

0.84

0.54

0.47

纺织服装、服饰业

10.11

6.24

15.90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6.69

2.94

8.92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78

0.92

13.04

家具制造业

2.61

0.71

7.70

造纸和纸制品业

0.53

0.31

0.62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35

0.18

0.48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46

0.70

3.1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38

0.20

0.2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09

0.94

6.17

医药制造业

0.47

0.18

1.92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31

3.47

9.1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87

1.70

0.3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98

1.76

9.50

金属制品业

4.98

2.81

7.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9.47

6.64

11.46

专用设备制造业

13.58

11.26

12.61

汽车制造业

23.69

10.33

20.4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00

0.00

0.0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7.49

3.12

6.8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7.32

3.82

7.53

仪器仪表制造业

0.24

0.14

0.36

其他制造业

0.08

0.05

0.1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26

1.36

2.3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04

0.00

0.09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92

2.68

0.19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63

0.90

0.97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89

0.53

0.65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4-3

 

 

 

 

 

 

 

 

 

 

 

4-3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铜金属含量

10879

大米

187052

服装

万件

2940

塑料制品

14109

商品混凝土

立方米

1124810

钢材

3509

黄金

千克

259

铜材

1262

汽车

440

变压器

千伏安

694347

 

五、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266个,从业人员5270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4.7%108.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9.3%,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4.7%,建筑安装业占15.8%,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0.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93.0%,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5%,建筑安装业占1.1%,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4%(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66

52705

  房屋建筑业

78

48991

  土木工程建筑业

39

1341

  建筑安装业

42

580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07

179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2.9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3.5%。负债合计28.2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8.02亿元(详见表5-2)。

5-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62.98

28.24

148.02

 房屋建筑业

50.45

21.93

132.05

  土木工程建筑业

3.74

1.67

3.81

  建筑安装业

2.21

0.26

1.46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6.58

4.38

10.71

 

六、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882个,从业人员1135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8.5%64.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1.5%,零售业占38.5%。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72.5%,零售业占27.5%(详见表6-1)。

6-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1882

11351

批发业

1158

8232

 农、林、牧、产品批发

79

123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10

97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3

15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9

81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6

6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789

4904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48

344

 贸易经纪与代理

7

43

 其他批发业

77

433

零售业

724

3119

 综合零售

37

17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70

25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45

12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0

71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57

26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31

636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87

354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33

542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44

70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8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0.1%。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3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4.6%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51亿元,2013年末下降9.9%负债合计16.2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8.52亿元(详见表6-2)。

 

 

6-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合 计

388193

162235

885240

批发业

293064

119880

723605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68336

30915

9775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8503

8173

77531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9539

18492

3123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4428

1304

5529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900

475

575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46209

50125

450823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3129

5543

19104

贸易经纪与代理

409

164

1228

其他批发业

11612

4689

34641

零售业

95129 

42355

161635

综合零售

5243

612

930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5251

1282

1177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950

671

461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682

288

196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806

2790

660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2749

11727

49036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4934

17605

22792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5741

2818

28189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1773

4562

27359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29个,比2013年末增长94.1%;从业人员4020人,比2013年末下降13.0%(详见表7-1)。

 

7-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29

4020

 铁路运输业

-

-

 道路运输业

170

2964

 水上运输业

25

669

 航空运输业

-

-

 管道运输业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5

82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4

94

 邮政业

15

2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51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13.5%。负债合计5.0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85亿元(详见表7-2

7-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115132

50756

168479

 铁路运输业

-

-

-

 道路运输业

73891

30562

103867

 水上运输业

31497

14320

50575

 航空运输业

-

-

-

 管道运输业

-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325

594

6375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6881

5033

3099

 邮政业

1538

247

4562

八、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33个,从业人员164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7.3%27.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10.5%,餐饮业占89.5%。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8.6%,餐饮业占71.4%(详见表8-1

8-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33

1649

住宿业

14

471

 旅游饭店

4

249

 一般旅馆

9

192

  民宿及露营地服务

-

-

 其他住宿业

1

30

餐饮业

119

1178

 正餐服务

114

1153

 快餐服务

3

23

 饮料及冷饮服务

-

-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

-

 其他餐饮业

2

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3.4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0.9%。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9.0%;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0.3%。负债合计1.33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3.02亿元(详见表8-2

 

8-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34835

13304

30151

住宿业

13842

4796

6125

 旅游饭店

6042

3027

3331

 一般旅馆

6376

1499

1817

  民宿及露营地服务

             -

             -

             -

 其他住宿业

1424

270

977

餐饮业

20993 

8508

24026

 正餐服务

20916

8498

23526

 快餐服务

66

11

485

 饮料及冷饮服务

             -

             -

             -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

             -

             -

 其他餐饮业

11

0

15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3个,从业人员23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4.576倍、增加71个和228人。(详见表9-1)。

9-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3

231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2

59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1

17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9.97亿元负债合计11.2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73亿元(详见表9-2

9-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9.97

11.25

0.7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05

0.01

0.1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9.92

11.23

0.55

十、金融业

2018年末,全县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10个,2013年末下降16.7%从业人员312,比2013年末增长6.8%(详见表10

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0

312

 货币金融服务

4

308

资本市场服务

5

4

 保险业

                    -

                    -

 其他金融业

1

0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十一、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82个,比2013年末增长55.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2个,物业管理企业42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6个,分别2013年末增长-12.7%75.0%409.1%

2018年末,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2069人,比2013年末增长16.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65人,物业管理企业625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5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6%11.8%190.7%(详见表11-1)。

11-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82

2069

 房地产开发经营

62

1165

 物业管理

42

625

 房地产中介服务

56

157

房地产租赁经营

21

119

 其他房地产业

1

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09.4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6.0%。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102.0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5.6%物业管理企业0.27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85亿元,分别2013年末增长65.6%58.8%-22.0%。负债合计93.8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14亿元(详见表11-2

 

 

 

 

 

1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09.49

93.83

57.14

 房地产开发经营

102.05

87.97

56.24

 物业管理

0.27

0.05

0.40

 房地产中介服务

0.85

0.65

0.26

 房地产租赁经营

6.32

5.17

0.24

 其他房地产业

0.00

0.00

0.00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81个,从业人员398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5.7%227.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9.5%,商务服务业占80.5%。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9.4%,商务服务业占80.6%(详见表12-1)。

12-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81

3983

 租赁业

94

771

 商务服务业

387

32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4.4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3.1%。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9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1.03亿元。负债合计122.0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40亿元(详见表12-2

12-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74.42

122.06

19.40

 租赁业

3.39

1.54

7.08

 商务服务业

171.03

120.52

12.31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26个,从业人员990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14个,从业人员86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1.0%下降3.9%(详见表13-1)。

13-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14

862

 研究和试验发展

4

65

 专业技术服务业

65

603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45

19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0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1.1%。负债合计11.2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6亿元(详见表13-2

 

1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5.06

11.24

2.16

 研究和实验发展

13.52

10.56

0.07

 专业技术服务业

1.27

0.62

1.57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0.27

0.07

0.52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56个,比2013年末增长229.4%;从业人员589人,比2013年末增长40.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0个,从业人员20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5.0%18.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9%。负债合计1.0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2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48亿元,比2013增长152.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32亿元。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9个,从业人员721人,分别2013年末增长106.3%和下降1.9%(详见表15-1)。

1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99

721

 居民服务业

38

310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44

196

 其他服务业

17

21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25.5%。负债合计1.0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6亿元(详见表15-2)。

15-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53

1.00

1.26

 居民服务业

0.34

0.13

0.35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07

0.83

0.59

 其他服务业

0.13

0.04

0.32

十六、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03个,从业人员526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0.1%0.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59个,从业人员4931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1.9%3.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44亿元,比2013年增长109.5%。负债合计0.2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44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9.31亿元,比2013年增长38.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8.02亿元。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56个,比2013年末下降3.4%从业人员2266人,比2013年末增长2.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6个,比2013年末下降17.9%从业人员2048人,比2013年末下降4.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88亿元,比2013年增长13.7。负债合计0.4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76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35亿元,比2013年增长39.3%。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19亿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88个,比2013年末增长44.3%从业人员634人,比2013年末下降4.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2个,比2013年末下降20.0%从业人员82人,比2013年末下降49.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51亿元,比2013年增长820.4%。负债合计0.3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74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09亿元,比2013增长8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10亿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400个,比2013年末增长9.3%;从业人员5405人,下降11.2%。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2.91亿元。

二十、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1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7.2%。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8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9.5%;高端装备制造产业9个,占22.0%;新材料产业9个,占22.0%;生物产业2个,占4.9%;新能源汽车产业4个,占9.8%;新能源产业3个,占7.3%;节能环保产业6个,占14.6%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1个,比2013年末增长22.2%;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4.9%,比2013年提高1.6个百分点。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2个,比2013年增长68.4%,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3.4%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321人年,比2013下降20.9%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16亿元,比2013下降8%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0.6%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24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1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48.2%45.7%;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0.5%,比2013下降0.3个百分点。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县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316个,从业人员2030人,资产总计87.99亿元。

2018年末,全县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75个,比2013年末增长95.9%从业人1824人,资产总计87.8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2亿元。

2018年末,全县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41个,从业人员260人,资产总计0.18亿元,全年支出(费用)0.2亿元。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其中,法人单位数包含了金融和铁路部门负责普查登记的法人单位数;从业人员数不含铁路部门负责普查数据主要经济指标不含金融和铁路部门的数据

[4]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年末资产、本年费用,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5]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6]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8]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9]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10]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