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云解读:《2021年南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年4月27日,《2021年南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正式发布。2021年,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勠力同心,奋勇争先,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公布的背景和依据
县统计局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常规统计调查任务,有序推进专项统计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章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公布统计资料”、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
二、意义和总体考虑
公布统计公报是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实现统计资料社会价值的重要形式。通过公布统计公报,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县情县力和统计成果,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实行有效的、全面的监督,最大程度发挥统计信息的作用,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统计局各专业提供2021年度统计公报主要数据,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核;综合人员归集、整理统计数据并起草统计公报,主要负责人核发。
四、主要目标
统准统实数据,全面客观反映经济发展。一是加强网报数据监管,把好数据采集、审核、验收等环节,加大现场核实力度。二是压实数据质量责任,完善数据质量评估、督查、通报制度。
五、主要内容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06882万元,增长11.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6.8%;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12.4%;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2.2%。三次产业比重由上年的12.8:42.6:44.6调整为11.7:42.8:45.5。
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3279万元,增长8.6%。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409万元,增长5.0%。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4%,其中,第一产业投资下降10.1%;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7.7%;第三产业投资增长24.2%。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2.4亿元,比上年增长8.4%。
2021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增长22.8%,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20.2%。
2021年末在库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66家,全年总产值1978701万元,比上年增长13%。
全年实际利用外资26069万美元,比上年增长4.5%。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7620万元,比上年增长27.4%。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1207011万元,增长27.4%;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180609万元,增长27.6%。
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1186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6%。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3450975万元,比年初增加370770万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2532330万元,比年初增加407985万元。
年末,公安户籍人口542991人,比上年减少3197人。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281443人,女性人口261548人。全年人口出生率为5.7‰,死亡率为5.3‰,人口自然增长率0.4‰。
据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2元,比上年增长9.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08元,比上年增长11.0%。城乡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38.0%。
六、保障措施
一是各专业负责人认真核实、汇总专业数据,各科室负责人审核把关,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二是进一步明确部门统计工作责任。三是夯实与部门统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统计基础。
七、下一步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统计调查监测,改进统计调查方式和服务方式,努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分析服务水平、统计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