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南陵县统计局局长江涛统计法治署名文章——弘扬法治精神,全面依法治统
党的二十大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统计工作者,要结合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更高的政治觉悟应对当前日趋复杂的统计调查工作。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统计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一系列的事关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文件,开启了我国统计法治建设新篇章,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政治引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紧密联系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新形势下统计调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为根本遵循,更好的发挥统计调查、统计服务、统计监督职能,当好经济社会发展“晴雨表”。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知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是统计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是凝聚防惩统计造假共识的重要举措。一是组织各级党委政府和有统计报表任务的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并常态化组织学习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二是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纳入年度课堂教学计划,提升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能力。三是加强统计系统工作人员和调查对象的普法教育。对统计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各专业人员、执法检查人员进行系统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统计系统工作人员的法纪意识、业务能力。同时结合法治宣传月、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知法、遵法、守法意识。
三要强化执法监督,坚决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执法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手段,要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并及时公开监督检查结果。二是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统计法治知识,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更高的政治觉悟应对当前日趋复杂的统计调查、执法工作。规范执法检查流程。总结执法要点,把执法工作做精、做细;通过“传、帮、带”和“老带新”等举措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理论加实际相结合不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