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总局和省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工作报告
根据皖市监办函〔2019〕523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对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省局下达的中央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共17.5万元,县财政及时拨付专项资金,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所发生的检查、检验、购样、印刷、宣传等费用支出。2018年共使用6.97万元,结余资金10.53万元已结转到2019年使用,2019年已使用2.61万元。
二、2018年度省局下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经费8万元。县财政及时拨付专项资金,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所产生的印刷、宣传、培训、执法装备等费用支出。2018年共使用1万元,结余资金7万元已结转到2019年使用,2019年已使用3万元。
三、2018年省局下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5万元,县财政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基层市监所办公场所维修建设改造。2018年未使用,结转到2019年使用,2019年5月已全部按照资金用途使用。
四、2018年省局下达食品安全工程专项经费50万元,县财政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主要用于2个基层市监所食品检验室建设和1个农贸市场食品快检室建设。2018年我局已使用25.43万元用于工山市监所、何湾市监所和春谷农贸市场食品检验室设施设备费用,是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采购的设备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账。结余资金24.57万元结转到2019年使用。
五、2018年省局下达食品药品抽检经费3万元,县财政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抽检支出。由于2018年县财政安排的经费充足,因此这项经费未使用,结转到2019年使用。
通过自查,我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各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