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0061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0061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办理类别:B
胡国华委员:
感谢您对农村市场监管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现将您提出的“关于维护农民利益,打击诈骗和虚假产品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留守农村老年人居多,给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趁,常以流动推销形式在节假日期间开展“商品促销活动”,其特点为流动性较强,且销售的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往往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是市场监管的难点。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14年成立以来,逐步加强对农村市场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的监管,开展保健市场“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经营行为,2019-2020年度,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立案查处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经营行为案件380余件,罚没合计100余万元,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不法经营行为逐步减少,农村市场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针对您的提案,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采取下列措施,切实维护农村市场消费者合法权益:
1、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健全网格化监管。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及专职网格员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发现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经营行为及时制止,并予以查处。
2、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公民维权意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通过举办“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活动,提高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产品能力和维权意识。
3、畅通投诉举报途径,给予适当奖励。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及时开展调查,并依法依规对投诉举报人予以奖励。
4、加强部门协作,严处不法经营行为。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作,严厉查处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经营行为,及时移送涉刑案件,同时做好典型案例曝光,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作用。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常态化加强农村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不法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诚请您继续关注,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20日
联 系 人:沈李炎
联系电话:0553-6822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