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实施的程序与条件

发布时间:2023-10-27 14:33信息来源: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市监局 字体:【  

一、程序

1.行政强制程序:现场检查—告知当事人相关信息—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制作现场笔录—制作行政强制决定书—送达文书—实施行政强制行为—执行完结—结案—归档—程序结束

实施条件

1.行政强制实施条件:

1)行政强制机关具有行政强制主体资格(2)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3)行政强制由具有资格的行政人员实施(4)有明确的当事人(5)行政强制必须当事人在场,当事人不在场需要邀请见证人到场(6)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7)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辨(8)制作现场笔录(9)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