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2 09:23信息来源: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市监局 字体:【  
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
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
湖现代产业园区工委、管委,市直、驻芜各单位: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2 日
1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
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
的通知》精神,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
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工作机制
(一)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民事
司法保护,在专利、商标、著作权等领域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
度。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商标、专利、网络
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关键领域,生产、销售和进出口
等重点环节,实施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等违法行为
的行政处罚力度。依法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
恶意诉讼等行为。严厉打击混淆仿冒、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
争行为。依法执行刑事立案标准,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及时侦破
大案要案。做好涉案侵权物品处置工作。开展常态化专项打击
行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
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
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二)严格执行证据标准。全面优化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模式,
严格执行证据标准。建立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工作联系机
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畅通行政执法和刑
事司法衔接。构建由专业化人民陪审员、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
人、司法鉴定机构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技术事实调查体系,降低当
事人举证难度。引导公证机构发挥证据保障作用,探索建立电子
存证公证服务平台,开展电子证据保全、电子证据保管等新型公
证业务。(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
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海关、市市场
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案件执行措施。研究推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
司法确认机制。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完善市场主体
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将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以及从事
知识产权代理严重违法等行为实施者、恶意诉讼行为人纳入“黑
名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统一归集知识产权出质登
记、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并依法公示。依法落实
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裁判文书、审判流程公开制度,在重大案件
审理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监督。加强对案件异
地执行的督促检查,推动解决异地执行难的问题。(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
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海关、市市场监管局、人行
3 芜湖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新业态新领域保护。依法加强新业态新领域专利、
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保护。落实跨境电商知识
产权保护规则和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促进跨境电商、电商平
台健康发展。依法加强重大体育赛事、科技论坛、展会等知识产
权保护。依法保护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知识产权,建立传
统知识、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强中医药领域知识
产权保护,鼓励医疗机构通过申报专利等方式加强中药制剂知识
产权保护,逐步完善我市中医药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名录。运用知
识产权保护指南及合同范本、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指导企业加
强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芜湖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
体育局、市卫健委、市工商联、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保护。结合中国(安徽)自由贸
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重点产业,构建针对性强、便利化的知识产权
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价值评估、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质物处置
机制。探索建立自贸区芜湖片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制度和重点产
业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证券化,推动知识
产权跨境交易。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相衔接的
工作体系,实施知识产权维权补助政策。完善司法保护、行政监
管、仲裁、调解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市中级法院、
4 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
监管局、芜湖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六)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探索建立司法保护、行政执
法、仲裁、调解、社会监督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
完善诉调对接制度,在案件多发地区或行业领域探索建立仲裁、
调解优先推荐机制。充分发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
商品工作机制作用,做好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工作。
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知识产权案件查办
工作衔接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加大案件移送力度。积极融入长
三角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平台,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线
索通报、证据转移、调查协助、联合执法,推动区域知识产权执
法程序标准高效衔接。(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
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
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大力推动社会共治。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知识产权仲裁、
调解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探
索建立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平台。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公证工作机
制,建立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推动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等
建设,发挥示范与指导作用。引导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全面
提升代理机构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员队伍作用,组织
5 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服务工作,调动学校、企业、科研院所、行
业协会、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市
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专业技术支撑。探索运用源头追溯、实时监测、
在线识别等技术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
构专业化、程序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司
法鉴定机构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评估中的作用。推动技术调查官
制度落地,加快我市技术专家库建设,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司法
部门准确高效认定技术事实。借助侵权假冒线索智能检测系统、
国家版权监管平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和农产品质量安
全追溯管理信息等平台,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实现溯源保护。(市
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旅局、市农业
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三、优化知识产权快保护协作机制
(九)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
简分流,根据案件类型及繁简程度适用不同的审理原则,落实知
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提高审判效率。推广利用调解方式
快速解决纠纷,构建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等保护渠道和环
节高效对接机制。面向重点关注市场,在电商平台、展会、专业
6 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构建快速处理渠道。推动电商平
台快速处置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投诉。开展网络生态治
理系列专项行动,打击侵权信息传播,依法审理涉互联网的知识
产权案件。加强部门沟通,打击利用版权诉讼进行投机性牟利等
行为。(市委网信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
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海
关、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积极创建中国(芜湖)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汽车及高端装备等重点制造产业,开展
集快速审查、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综
合服务。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设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为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完善知识产
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知识产
权损害赔偿评估机构,通过快速反应机制从快处理知识产权纠
纷。(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知识产权同保护沟通机制
(十一)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组织我市有影响力的企业参加
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交流活动。积极参加国际交易会,充分利用各
类服务贸易展会平台,宣传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成就。健全与
7 国内外权利人沟通渠道,加强信息交流。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
积极回应国内外权利人关切,及时通报重大事项和进展。通过召
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国内外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等联
系沟通。(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外事办、市中
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贸促
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海外维权援助服务。依托国家海外信息服务平
台,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知
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
侵权责任险等保险业务。建立海外维权专家顾问机制,有效促进
我市权利人合法权益在海外依法得到同等保护。落实涉外执法协
作机制,积极稳妥做好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涉外侵权案件查
处工作。及时通报涉及我市的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切实
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外
事办、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芜湖海关、芜湖银保监分局、市
贸促会、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基础条件建设
(十三)加强平台建设。高水平建设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
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整合知识产
8 权运营管理服务资源,建立线上线下服务功能完备、具有辐射带
动作用的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加强信息统计监测,加强执法信息
报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增强案件线索综合
研判能力,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完善“12315”等维权援助
和举报投诉平台软硬件建设,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处理
工作。(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
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
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建设知识产权学院和
学科,培养知识产权保护人才。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党校(行政
学院)等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专业
化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将企事业单位知
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纳入我市“紫云英人才计划”中,享受相应
补助政策。充实加强基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量,强化基层知识
产权保护能力建设。(市人社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
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芜湖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
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
知识产权保护资金纳入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加快知识产权行政
执法和司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建设。将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服务
9 平台建设、企业维权资助纳入自主创新政策,给予奖补支持。加
强引导,鼓励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并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知识产
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创新主体培
育高价值核心专利,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依法支持专利权人
涉外维权诉讼。(市财政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海关、市
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
工负责)
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
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定期召开党委或政府专题
会议,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知识产权保
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
期开展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
协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要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重大问题要及时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市直有关部
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进执法监督。加强人大监督,开展知识产权执法
检查。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适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
10 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等情况进行协商式监督。全面推进行
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强化监督问责。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考核激励。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知识产
权保护绩效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
系。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县市区、开发区和部门,加大通报约
谈力度。鼓励运用相关奖励政策,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先进集体
和优秀工作者表扬。建立完善侵权假冒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社会
公众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直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部门要加强
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定期发布知识
产权保护情况和典型案例。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
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创新创
业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知识产权保护良好氛围。(市委
宣传部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
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芜湖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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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芜湖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知识产
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全
链条保护,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和高质量发展,形成部门协同、上
下联动、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
度。成员名单如下:
召 集 人:
凯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常 拯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德伟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员:高 文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何世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东明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孙 晨
市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
凤为武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市发改委三级调研员
官 蓉
市科技局总工程师
陈传宏
市经信局二级调研员
董 剑
市公安局副局长13
市司法局副局长
凌国栋
市财政局三级调研员
陆照海
市人社局党委委员
鲍蓓蓓
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孙万胜
市文旅局副局长
王少华
市卫健委副主任
慧 市外事办副主任
王 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李 红
市国资委副主任
朱寿发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小青
市体育局副局长
方 坚
市数据资源局副局长
李良国 市贸促会副会长
闻 平
市科协副主席
凯 市工商联副主席
施立蔚
芜湖海关副关长
人行芜湖市中心支行正处级调研员
许立新
芜湖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承担联
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曹德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寿发同志兼14
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