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
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
湖现代产业园区工委、管委,市直、驻芜各单位: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2 日
— 1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
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
的通知》精神,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
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工作机制
(一)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民事
司法保护,在专利、商标、著作权等领域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
度。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商标、专利、网络
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关键领域,生产、销售和进出口
等重点环节,实施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等违法行为
的行政处罚力度。依法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
恶意诉讼等行为。严厉打击混淆仿冒、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
争行为。依法执行刑事立案标准,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及时侦破
大案要案。做好涉案侵权物品处置工作。开展常态化专项打击
行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
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
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二)严格执行证据标准。全面优化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模式,
严格执行证据标准。建立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工作联系机
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畅通行政执法和刑
事司法衔接。构建由专业化人民陪审员、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
人、司法鉴定机构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技术事实调查体系,降低当
事人举证难度。引导公证机构发挥证据保障作用,探索建立电子
存证公证服务平台,开展电子证据保全、电子证据保管等新型公
证业务。(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
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海关、市市场
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案件执行措施。研究推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
司法确认机制。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完善市场主体
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将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以及从事
知识产权代理严重违法等行为实施者、恶意诉讼行为人纳入“黑
名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统一归集知识产权出质登
记、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并依法公示。依法落实
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裁判文书、审判流程公开制度,在重大案件
审理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监督。加强对案件异
地执行的督促检查,推动解决异地执行难的问题。(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
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海关、市市场监管局、人行
— 3 —芜湖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新业态新领域保护。依法加强新业态新领域专利、
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保护。落实跨境电商知识
产权保护规则和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促进跨境电商、电商平
台健康发展。依法加强重大体育赛事、科技论坛、展会等知识产
权保护。依法保护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知识产权,建立传
统知识、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强中医药领域知识
产权保护,鼓励医疗机构通过申报专利等方式加强中药制剂知识
产权保护,逐步完善我市中医药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名录。运用知
识产权保护指南及合同范本、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指导企业加
强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芜湖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
体育局、市卫健委、市工商联、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保护。结合中国(安徽)自由贸
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重点产业,构建针对性强、便利化的知识产权
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价值评估、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质物处置
机制。探索建立自贸区芜湖片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制度和重点产
业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证券化,推动知识
产权跨境交易。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相衔接的
工作体系,实施知识产权维权补助政策。完善司法保护、行政监
管、仲裁、调解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市中级法院、
— 4 —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
监管局、芜湖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六)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探索建立司法保护、行政执
法、仲裁、调解、社会监督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
完善诉调对接制度,在案件多发地区或行业领域探索建立仲裁、
调解优先推荐机制。充分发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
商品工作机制作用,做好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工作。
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知识产权案件查办
工作衔接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加大案件移送力度。积极融入长
三角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平台,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线
索通报、证据转移、调查协助、联合执法,推动区域知识产权执
法程序标准高效衔接。(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
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
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大力推动社会共治。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知识产权仲裁、
调解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探
索建立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平台。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公证工作机
制,建立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推动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等
建设,发挥示范与指导作用。引导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全面
提升代理机构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员队伍作用,组织
— 5 —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服务工作,调动学校、企业、科研院所、行
业协会、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市
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专业技术支撑。探索运用源头追溯、实时监测、
在线识别等技术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
构专业化、程序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司
法鉴定机构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评估中的作用。推动技术调查官
制度落地,加快我市技术专家库建设,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司法
部门准确高效认定技术事实。借助侵权假冒线索智能检测系统、
国家版权监管平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和农产品质量安
全追溯管理信息等平台,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实现溯源保护。(市
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旅局、市农业
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
三、优化知识产权快保护协作机制
(九)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
简分流,根据案件类型及繁简程度适用不同的审理原则,落实知
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提高审判效率。推广利用调解方式
快速解决纠纷,构建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等保护渠道和环
节高效对接机制。面向重点关注市场,在电商平台、展会、专业
— 6 —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构建快速处理渠道。推动电商平
台快速处置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投诉。开展网络生态治
理系列专项行动,打击侵权信息传播,依法审理涉互联网的知识
产权案件。加强部门沟通,打击利用版权诉讼进行投机性牟利等
行为。(市委网信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
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海
关、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积极创建中国(芜湖)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汽车及高端装备等重点制造产业,开展
集快速审查、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综
合服务。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设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为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完善知识产
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知识产
权损害赔偿评估机构,通过快速反应机制从快处理知识产权纠
纷。(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知识产权同保护沟通机制
(十一)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组织我市有影响力的企业参加
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交流活动。积极参加国际交易会,充分利用各
类服务贸易展会平台,宣传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成就。健全与
— 7 —国内外权利人沟通渠道,加强信息交流。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
积极回应国内外权利人关切,及时通报重大事项和进展。通过召
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国内外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等联
系沟通。(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外事办、市中
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贸促
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海外维权援助服务。依托国家海外信息服务平
台,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知
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
侵权责任险等保险业务。建立海外维权专家顾问机制,有效促进
我市权利人合法权益在海外依法得到同等保护。落实涉外执法协
作机制,积极稳妥做好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涉外侵权案件查
处工作。及时通报涉及我市的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切实
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外
事办、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芜湖海关、芜湖银保监分局、市
贸促会、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基础条件建设
(十三)加强平台建设。高水平建设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
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整合知识产
— 8 —权运营管理服务资源,建立线上线下服务功能完备、具有辐射带
动作用的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加强信息统计监测,加强执法信息
报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增强案件线索综合
研判能力,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完善“12315”等维权援助
和举报投诉平台软硬件建设,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处理
工作。(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
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
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建设知识产权学院和
学科,培养知识产权保护人才。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党校(行政
学院)等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专业
化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将企事业单位知
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纳入我市“紫云英人才计划”中,享受相应
补助政策。充实加强基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量,强化基层知识
产权保护能力建设。(市人社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
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芜湖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
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
知识产权保护资金纳入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加快知识产权行政
执法和司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建设。将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服务
— 9 —平台建设、企业维权资助纳入自主创新政策,给予奖补支持。加
强引导,鼓励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并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知识产
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创新主体培
育高价值核心专利,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依法支持专利权人
涉外维权诉讼。(市财政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海关、市
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
工负责)
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
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定期召开党委或政府专题
会议,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知识产权保
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
期开展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
协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要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重大问题要及时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市直有关部
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进执法监督。加强人大监督,开展知识产权执法
检查。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适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
— 10 —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等情况进行协商式监督。全面推进行
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强化监督问责。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考核激励。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知识产
权保护绩效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
系。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县市区、开发区和部门,加大通报约
谈力度。鼓励运用相关奖励政策,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先进集体
和优秀工作者表扬。建立完善侵权假冒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社会
公众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直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部门要加强
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定期发布知识
产权保护情况和典型案例。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
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创新创
业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知识产权保护良好氛围。(市委
宣传部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
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芜湖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 11 —— 12 —
附 件
芜湖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知识产
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全
链条保护,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和高质量发展,形成部门协同、上
下联动、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
度。成员名单如下:
召 集 人:姚
凯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常 拯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德伟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高 文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何世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东明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孙 晨
市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
凤为武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钟
红
市发改委三级调研员
官 蓉
市科技局总工程师
陈传宏
市经信局二级调研员
董 剑
市公安局副局长— 13 —
李
萍
市司法局副局长
凌国栋
市财政局三级调研员
陆照海
市人社局党委委员
鲍蓓蓓
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梅
新
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孙万胜
市文旅局副局长
王少华
市卫健委副主任
滕
慧 市外事办副主任
王 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李 红
市国资委副主任
朱寿发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小青
市体育局副局长
方 坚
市数据资源局副局长
李良国 市贸促会副会长
闻 平
市科协副主席
鲍
凯 市工商联副主席
施立蔚
芜湖海关副关长
姚
平
人行芜湖市中心支行正处级调研员
许立新
芜湖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承担联
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曹德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寿发同志兼— 14 —
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