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南陵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法、自觉守法、积极普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委领导,认真履行市场监管重要职责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将法治建设纳为年度重点工作,并将推进法治建设和市场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2020年度,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制定并公布权责清单,建立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落实《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突出安全监管。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守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线,切实加强各项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开展日常巡查,细化监管措施,计划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2450批次,实现4.2批次/千人的抽检目标,最大限度地将问题和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日常执法。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优化市场环境为目标,不断加大日常执法力度。全年共立案206件,结案213件,罚没入库78.56万余元,重大案件1件,移交公安涉刑案件1件,移交公安涉嫌“精神传销”案件线索1件,案件类型涉及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商标侵权、特种设备安全、广告违法等15种类型,严格落实七日“双公示”制度,公示率100%。
(三)加大专项执法力度。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痛点、重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加大专项执法力度。开展防疫物资监管、价格专项检查、“保健”市场乱象、执业医师“挂证”、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知识产权执法“铁拳”等专项行动,共查处相关案件22件,罚没入库6万余元。
(四)完善消费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整合原工商、质检、食药、价格、知识产权等投诉平台,基本完成投诉举报“五线合一”。通过平台受理投诉举报600余件,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促进企业自律。
三、加强执法监督,有力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
(一)夯实制度基础。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履行《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规范和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二)加强合法性审核。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提交县局党委会议进行合法性审查。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三)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的同时,依法公示权责清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推动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四、加强法治培训和宣传,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2020年,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新冠肺炎疫情、复工复产、防汛、扫黑除恶等工作期间,将法治宣传与相关工作结合,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电梯安全“五进”、“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法治宣传教育,为推动法治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监管的制度规则、机制方法不够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犹存,假冒伪劣、侵犯消费者权益等问题时有发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的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2021年,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大力完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实现我县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