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作品奖励发放服务网上运行事项办事指南
(41序号)
网上办事项名称 |
广告作品奖励发放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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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事项子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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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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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情形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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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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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属性 |
□即办件(当场可以处理完毕) þ承诺件(符合条件,在一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上报件(仍需上级审批活动结论的,如:审核转报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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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别 |
公共服务 |
网上运行类型 |
网上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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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 (涉及纵向层级审批) |
□是 受理起点:□村居 □镇街 □区县 þ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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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权级别 (即最终审批权层级) |
□市级 þ县区级 □乡镇街道(中心) □村居(社居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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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3-6820042 |
监督电话 |
0553-6837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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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告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芜政办〔2013〕3 号)“(四)实施广告企业品牌战略。支持申报中国一、二级广告企业资质。对首次认定为中国一、二级广告企业资质的本市广告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广告作品获得国际级和国家级奖项的,按所获奖励给予50%配套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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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þ个人 þ企业法人 □社会组织 □政府组织 □其他(勾选其他请注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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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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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芜湖市 □无为县 □芜湖县 □繁昌县 þ南陵县 □镜湖区 □弋江区 □鸠江区 □三山区 □经开区 □大桥区 □江北区 (填写清楚适用的行政区域范围,芜湖市单指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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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申请人身份证或法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申请人自提供; 流转方式: þ原件 和þ复印件 2.获得国际级和国家级奖项证书复印件,获得奖励金额相关证明——申请人自提供 流转方式: þ原件 和þ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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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1.申请:线上在易企网预约申请;线下到受办点申请; 2.受理:申报材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由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合同与广告科受理;由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合同与广告科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工作日即时受理) 3.审核:申请人至线下受办点提交书面材料,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服务时限:15日)) 4.复审:南陵县市监局将审核符合兑付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报送县财政局复审,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服务时限:15日) 5.决定:县财政局对复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拨付广告作品奖励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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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0 承诺时限:审核与复审时限共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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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 |
□是 勘查次数:□无数量限制 □有数量限制(注明次数) þ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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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办理 (相同层级不同部门审批) |
□是 联合办理部门: þ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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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受办 |
□是 定期时间: 至 þ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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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是 þ否(选择是,需填写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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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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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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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发件 |
□是 发件类型:□证照□批文□其他(勾选其他请注明类型) 名称: þ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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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详细地址 |
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6楼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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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EMS收件 |
□是 部门收件姓名: 部门收件人手机号码: 部门收件人地址:(特别说明:如有多点收件,需逐一填报上述信息。) þ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