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消费者诉讼服务网上运行事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03-09 15:32信息来源: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市监局 字体:【  

34序号)

 

网上办事项名称

支持消费者诉讼服务指南

网上办事项子项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廉政风险点

事项属性

即办件(当场可以处理完毕)

þ承诺件(符合条件,在一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上报件(仍需上级审批活动结论的,如:审核转报类)

业务类别

公共服务

网上运行类型

网上受理

联动

涉及纵向层级审批

  受理起点:村居  镇街  区县

þ

事权级别

即最终审批权层级

市级  þ   乡镇街道(中心)  村居(社居委)

咨询电话

05536820510

监督电话

05536837368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服务对象

þ个人  企业法人  社会组织  政府组织

其他(勾选其他请注明类型)

申请条件

消费者投诉调解不成功,消费者受侵害事实基本清楚,消费者要求区消费者协会支持起诉。

适用范围

芜湖市

无为县  芜湖县  繁昌县  þ南陵县

镜湖区  弋江区  鸠江区  三山区

经开区  大桥区  江北区  

(填写清楚适用的行政区域范围,芜湖市单指市级

申报材料

1.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的初步证据——消协收集申请人提供;

流转方式: þ原件 þ扫描件

2.请求支持诉讼的书面材料——申请人自提供

流转方式: þ原件 þ扫描件

办事程序

1.消费者请求支持起诉;

2.县消协收集证据;

3.专家论证;

4.支持诉讼。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0

承诺时限: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

现场勘查

  勘查次数:无数量限制

有数量限制(注明次数)

þ

联合办理

相同层级不同部门审批

  联合办理部门:

þ

 

定期受办

  定期时间:         

þ

收费情况

  þ否(选择是,需填写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发件

  发件类型:þ证照批文其他(勾选其他请注明类型)

名称:

þ

发件详细地址

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6楼市场监管局

是否EMS收件

  部门收件姓名:      部门收件人手机号码:

部门收件人地址:(特别说明:如有多点收件,需逐一填报上述信息。)

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