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评估)《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决策后评估报告
为全面了解《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南政〔2020〕3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以来的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完善相关制度、全面准确实施相关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实施意见》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根据《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陵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2021〕13号)和《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有关规定要求,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若干规定》的实施情况开展了后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评估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决策执行部门自查自评等方式,重点对《实施意见》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对制度设计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与科学性等进行论证,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评估工作从今年年初开始启动,截至公示时间结束,未收到任务意见建议。
二、实施效果
《实施意见》的出台,进一步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作建议
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