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074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祁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文身专项整治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文身服务场所市场秩序,监督文身服务场所安全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打击违法违规使用药械化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我局于2022年8月- 9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文身服务场所药械化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以经营主体合法性、供货方合法性、产品合法性、经营管理情况等为重点,在摸排检查的基础上开展了重点专项检查。同时,根据《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文身服务场所经营行为,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经营业主依法依规经营意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权益,我局向经营主体发放《致化妆品经营者的一封信》,与经营主体签订《文身服务场所诚信经营承诺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警示标语,要求经营主体守好产品质量底线,履行风险告知责任,拒绝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经过专项整治,针对文身服务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加强对问题企业的监管力度,宣教与处罚并举,切实保障我县文身服务场所药械化质量安全。
二、下一步打算
1、协同合作,形成合力。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形成合力,针对文身服务场所存在突出问题,持续跟进整改情况。
2、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大对消费者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是加强对未成年人文身认知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远离文身拒绝文身,为形成安全监管社会共治营造浓厚氛围。
3、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坚持宣教与处罚并举,强化经营者法律责任意识,教育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做到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切实保障我县文身服务场所药械化质量安全。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2日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