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对企业注销涉税事项“一窗办理”改革试点的通告
为持续推进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化改革,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感和满意度,经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共同会商研究决定,在县政务中心市场监管综合窗口推行企业注销涉税事项“一窗办理”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企业注销涉税事项(清税证明)纳入市场监管综合服务窗口服务范畴,实现企业注销一站式集成化服务。
二、即日起,向县政务中心市场监管综合窗口申请普通注销的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综合窗口税务登记人员直接出具清税证明: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三、通过网上办理普通注销的企业,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可联系综合窗口免费邮寄送达清税证明。
联系电话:0553-6834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