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网络监管规范直播行为
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南陵县市场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责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进行了监管。
一、厘清经营主体。一是借助安徽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对辖区经营户进行摸排,同时调取企业注册登记相关信息进行筛选,厘清辖区直播服务经营主体数。二是通过人工对抖音、快手、淘宝等网络直播、短视频平台账号进行筛查,形成辖区网络直播营销监管数据库,并实时更新。
二、加强宣传指导。一是借助南陵县网络直播销售协会加强对网络直播者、商品经营者等直播营销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宣传,督促指导其规范直播营销行为。二是结合广告业主体调查摸底、日常监管等,开展《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经营者在网络直播、发布的短视频中严守法律规定、诚信经营。
三、严查违法行为。一是依托安徽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持续加强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动态监测。重点监测网络直播发布的广告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营利、营销带货虚假宣传等行为。同时加大对辖区网络平台、网络直播者开展直播营销活动的人工监测。二是加大线下对直播销售产品的监管。重点核对带货商品与实际货品是否一致,详细询问带货商品的来源渠道、直播时间、从业人数、销量等具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共监测网络交易市场主体4862家次,网络直播、短视频平台账号279个次,检查市场经营主体412户次。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网络直播平台监管力度,持续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监管,增强直播行业自律意识,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