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3-09-27 15:58信息来源: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市监局 字体:【  

中秋、国庆“双节”假期即将来临,节日期间外出旅游、参加宴会、家庭聚餐等集体用餐机会增多。在此,南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科学理性健康消费,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各位餐饮经营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落实各环节人员责任,提供安全菜肴。

致广大消费者:

一、选购食品注意事项

1.采购食品时,应尽量在证照齐全的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规范的农贸市场等食品销售场所选购食品,索取并保留相关购物凭证;不要在无证照食品摊点或食品摊贩处选购食品。

2.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或标签上是否标注有“名称、规格、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选购包装标签标示信息不完整、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查看盛放食品的容器或外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选购在密闭容器放置或有防蝇、防尘、防虫设施存放的散装食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和无防蝇防尘防虫设施可能被污染、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

4.选购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保存环境、温度等是否符合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标示的贮存条件要求,贮存设施设备是否有效运行。

5.选购月饼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场所,要查看月饼包装、查看月饼标签信息、鉴别月饼质量优劣、慎重网购月饼、保存凭据以便维权。月饼生产、经营者应明码标价,应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要求,严禁过度包装月饼。

6.选购猪肉、牛羊肉等畜禽肉产品时,要注意查看销售者是否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以及胴体上是否加盖有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

7.选购保健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是否标注有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功能、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产品信息。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不食用超过所标示有效期或变质的保健食品。切忌通过非法传销、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不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免费试用等活动。不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对于疾病患者绝不能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使用,以免延误病情。

8.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

二、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在外就餐时,选择持有有效证照、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饭前要勤洗手,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卤菜和凉菜冷食;切勿食用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提倡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提倡餐饮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厉行节约消费,坚持吃多少点多少、饭后打包、人走桌清,共同杜绝餐饮浪费

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如果在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购物或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一旦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并保存好购物或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剩余食品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确诊。

   

致全县餐饮单位:

1.加强场所消杀。坚持每天对就餐场所、后厨环境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规范做好餐厨废弃物的处理。

2.规范原料采购。严格落实食品及原辅料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野生蘑菇、野生动物及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不采购和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严控后厨操作。分区域进行食品加工操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和加工,杜绝交叉污染;无凉菜制作资格及条件的不得擅自加工销售凉菜;食品要烧熟煮透,确保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能保证食品安全。

4.严格人员管理。坚持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并持健康证上岗,工作时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5.加强就餐管理。引导顾客合理点餐、科学点餐,拒绝铺张浪费,减少厨余垃圾。

6.规范网络订餐。网络餐饮服务者按要求公示有关证照,送餐容器、箱、车辆等定期清洁消毒。外卖送餐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此外,学校食堂和学生餐配送企业要尤其注意:菜品要营养搭配均衡,不制作生冷凉菜供学生食用,做到每餐次菜品留样;假期结束前夕,落实好场所和设备的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排查等,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