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四)

发布时间:2023-11-17 11:27信息来源: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市监局 字体:【  

南陵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李某某在食品中添加罂粟案

 

一、案情简介  

2023年7月10日,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依据前期摸排线索,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经营的卤菜店进行突击检查,在该店的卤菜汤料里发现疑似罂粟果实1颗,在其加工场所发现疑似罂粟杆16株、罂粟果实34颗。执法人员对涉案物品依法进行了扣押,并对该店生产经营的卤汤、烤鸭汤进行抽样送检,经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出可待因、吗啡、罂粟碱成分。疑似罂粟果实经芜湖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检出可待因、吗啡、罂粟碱成分。经调查,李某某在加工点制作卤汤、烤鸭汤时,添加罂粟果实进行熬制,经营中将菜品切配好并添加卤汤、烤鸭汤进行销售。

二、法律适用分析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且已涉嫌构成犯罪,2023年8月9日,南陵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案件启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事人为使卤菜、烤鸭增香,留住更多“回头客”,在汤料里非法添加罂粟果,严重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应依法受到刑事处罚。此类案件的查处,有力震慑了不法生产经营者,筑牢食品安全的防线。同时也体现了市场监管与公安部门的信息互通、线索摸排和联合检查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了行刑衔接机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