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四季度)
序号 | 目标与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责任单位 | 四季度完成情况 | 下一步落实措施 | 督查评价 | 备注 |
一、主抓项目、主攻产业,在锻长补短中打造产业加速集聚的现代化南陵场景 | |||||||
23 | 深化质量强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鼓励企业发扬工匠精神,一体打造名企名品名产业名产地,全力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各有关单位 开发区管委会 各镇人民政府 |
质量方面: 产品质量:完成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168批次,合格率97.35%。开展农产品定量监测591个批次,合格率98.3%,开展快速检测10812组,合格率100%。完成2023年南陵县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年度抽样检测及后处理工作。来邦科技的“长者监护套装”获得安徽省第十一批信息消费产品,钱林电子的“钱林智慧出入口展示体验中心”获得安徽省第九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完成全县20户规上工业企业“四化”诊断服务工作,京采智能成功获批2023年芜湖市数字化车间。实施“皖美‘陵’好”品牌战略(持续推进)。开展2021-2022年度县政府质量奖评选,评选3家企业为“南陵县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4个产品入选“皖美农品”产品品牌。来邦、金牛、夯福入选2023年皖美品牌示范企业,正在公示。古麒、雅宝轩获市政府质量奖银奖。4家企业申报“芜湖智造”,7家企业申报“芜湖老字号”。积极推进质量品牌建设。百善林业获评第五届“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永杰、舜富、顺荣3家企业的5个产品获批2023年安徽省新产品,推荐金牛电气、蓝翔电器、舜富精密申报2023年安徽省工业精品。 工程质量:已备案单位工程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覆盖率100%,验收合格备案率100%,水利工程监管覆盖率100%。出台《关于加强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已命名,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已完成现场复核。开展建材质量专项整治,抽检监测建材55组。培育14项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南陵县医院内科大楼及室外配套项目获省建设工程“黄山杯”,青弋江干流治理工程施工3标段、籍山镇北埂排涝站更新改造工程等6个项目均获得了市建设工程“鸠兹杯”。第二季度芜湖市“双标化”工地评审中,获评四星工地3个,三星工地32个,二星工地8个。 服务质量:全力推进实施“乡约南陵·百村千舍”旅游民宿品牌建设工程,成立南陵县旅游民宿行业协会,发布“南陵二十四”农文旅品牌,推出首批和美民宿。陆续举办南陵县2023年首届“村BA”男子篮球联赛等赛事30余场。金牌物业行动示范项目名单已初步上报。香江花园小区已被选入安徽省第二批“皖美红色物业”小区。东城国际小区被评为芜湖市“美好家园”小区。舜富精密入选2023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开展开设电子商务12期,累计培训1536人次。结合农事节庆日组织“江南春谷 乐享好物年货节”等电商直播活动共计28场。新增学位900个,已完成25个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工程和5个全面改薄和能力提升工程。建成南陵县“戏曲书房”及4个社区阅读点建设并免费开放。完成县三馆外立面改造工程。2023年,全县政务服务网累计办理事项2.65万件。 知识产权方面: 1.积极谋划南陵大米省级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建设。出台了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 年)》,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方式,完善配套政策,在夯实保护制度、健全工作体系、加大保护力度、强化保护宣传、加强合作共赢等方面取得示范性成果,促进“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发挥多元化解能力。2023年以来共计受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案件19件,调解成功4件,其中2件纠纷调解协议已得到司法确认、1件已办理知识产权纠纷仲裁确认。 3.是搭建银企沟通桥梁,组织召开南陵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会,截至目前已完成23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融资金额近2亿元。 4.是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发展。积极指导企业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截至目前5家企业被核准使用“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1家企业被核准使用“凤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5.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双打”“蓝天行动”“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行政保护专项行动”等专项执法,2023年以来共计办理知识产权案件30件,立结案数30件,其中2件案件“芜湖某有限公司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音乐青年Sounds OF My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使用权案”已移送公安。2023年4月25日,芜湖市发布2022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南陵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JNNA”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入选; 6.是创新工作模式,拓宽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服务渠道,在加大企业走访调研的同时,努力发掘企业潜在的发明专利事项,形成企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管理部门“三方共赢”的良性循环,目前已引进了两家实力强,服务优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来陵开展业务。 |
质量方面: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围绕我县“一首四新”现代产业体系,加大标准、计量、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投入,持续推进“两品一标”认证,推动南陵中华鳖、南陵大米等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引导企业积极申报“皖美品牌”“食安安徽”“芜湖智造”“省新产品”“老字号”和各级政府质量奖,培养一批质量标杆企业。 知识产权方面: 1.按照《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精神,持续开展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促进“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持续开展企业走访,指导企业做好专利培育和专利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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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争创省级信用县试点。 | 县发改委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各有关单位 | 县发改委: 县市场监管局:1.根据《南陵县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一业一查”工作计划》,依托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发起或接收“双随机”抽查任务共132个,完成联查任务率为100%。部门联合抽查比98.20%,差异化监管率达96.40%,企业问题发现率:48.23%,企业重复率:0.31%。 2.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建设,目前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已完成总体部署,完成“双告知 双反馈”功能应用,完成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和企业信用风险预警系统的开发。 |
县发改委: 县市场监管局:督促中标方按进度完成造平台建设。并根据最新文件精神,调整相应建设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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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坚持食品药品安全源头防控,牢牢守住房地产领域、政府隐形债务等风险底线。 | 县财政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县市场监管局: 食品: (一)风险分级强化管理。风险隐患排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4005家次,评定高风险33家、中等风险21家、一般风险3951家,排查覆盖率100%,问题处置率100%。 (二)品牌建设效果明显。南陵县通过统筹谋划、高效推进、聚焦问题整改,已顺利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验收工作,10月省局已公示通过复审名单。认真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任务,安徽马头墙酒业有限公司、安徽佳福莱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通过安徽省“食安安徽”品牌认证。 (三)“两个责任”落地见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包保干部履责台账,按季推进包保督导,全县777名县乡村三级包保干部签订承诺书,对7432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包保督导,实现包保督导率100%,问题认领率100%,问题整改率100%,已完成四季度包保任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全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完善,全面推进企业“两个责任”信息公示。 (四)专项行动有力有效。深入推进“食安守护”专项行动,排查102户食品生产企业、263家流通领域经营户、341家餐饮服务单位、132家特殊食品销售单位,发现问题100余条,均已整改完毕。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两超一非”问题治理,开展236批次“两超一非”专项抽检,立案7起,办结4起,移交公安2起。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深化“光盘行动”。突出“宣传、检查、督查、办案”几个环节,制作《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宣传片2部,依法纠正餐饮浪费行为36起,查处反食品浪费案件18件。全面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全年组织宣传活动10余场,重点关注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消费群体。协调联动开展集中用餐单位专项治理,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对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养老助餐点、养老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着力排查集中用餐单位环境卫生、虫害防治、规范洗消、进货台账、食品留样等情况。共开展日常检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156次,其中学校(含托幼机构)132家、医院2家、养老院16家、机关2家、其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4家,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发现问题120家次,督促整改问题302个。 (五)安全堤坝筑固筑牢。构筑食安“防火墙”,市下达抽检任务1060批次,已完成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542批次,其中监督抽检完成1129批次,食用农产品完成413批次,综合合格率达96.82%。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食品安全类案件立案334起,移送公安7起,结案344起,罚没款35万余元。强化宣传培训,2632家餐饮服务单位通过“两库一平台”培训考核,516家经营主体通过特殊食品抽查考核。成功举办芜湖市暨南陵县2023年食品安全事故IV级应急演练。采取“情景模拟+现场实战”的方式,全方位展现了南陵县紧急启动食品安全Ⅳ级应急响应的处置过程,突显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和应急处置工作能力,达到了“以演促学、以学促练、以练促战”的目的。 (六)流通监管持续推进。一是开展农村地区食品销售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印发《南陵县农村地区食品销售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南陵县临近保质期食品管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创建2家临期食品规范经营示范店,进一步强化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农村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2020—2022年)整治行动成效,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着力解决食品销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是开展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市场销售环节风险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为深入落实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和“食安守护”行动要求,持续推进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的攻坚治理,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南陵县加强农贸市场靶向治理,全覆盖检查7家农贸市场;强化“检监”联动,根据“两超一非”专项行动要求,已专项抽检4批次,无不合格产品。高效开展快检。督促7家农贸市场快检室规范开展市场内快速检测工作,提高对重点品种的快检频次,并做好每日快检记录工作。 (七)重大活动保障组织有力。南陵县市场监管局不断强化措施保障、过程监管和技术支撑,全面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力保障重大活动顺利进行。10月保障2023年长三角汽车(房车)集结赛,完成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检查帮扶工作,完成问题整改率100%。 (八)食品安全满意度提升明显。全力提升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做好“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一是健全协同机制,打造普法矩阵。坚持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联动推进,联合各镇食安办、科技局、教育局、民政局、检察院、文明办等相关单位开展各类专项行动、联合宣传活动。二是落实各类专项行动,加强普法宣传。利用“食安守护”“制止餐饮浪费”、保健食品“乡村行”活动等专项行动开展30余场宣传活动和普法宣讲活动,并在重要节日的时间节点开展“佳节守护”专项检查,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朋友看得到食安环境的优化提升。三是利用检验监测手段,聚焦民生领域。全县14个快检室定期举办“你点我检”活动。组织第三期“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投票活动,提升群众参与度。四是强化社会监督体系,畅通投诉举报。发挥听民声、畅民意、解民忧、汇民智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利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强化社会监督,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 药品: (一)党政同责严格落实。2023年以来,全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南陵县委、县政府、芜湖市市场监管局的指导推动下,正式通过并印发《南陵县关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这一制度在南陵县正式确立,我县成为全市首个确定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制度的县区。 (二)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安乡村2023”药械妆专项稽查行动、“药品安全春风行动”、不合格化妆品排查行动、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医疗美容机构专项行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芬太尼类药品专项行动等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98人次,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36家次,立案查处65起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消除6个风险隐患点。通过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压实了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为公众用药安全提供了保障。 (三)扎实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实行药械化行业备案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信用风险分级结果的综合运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效能。药品智慧监管平台风险分级药品经营企业130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542家、医疗机构225家、疾控中心1家、疫苗接种点17家,检查覆盖率均达100%。完成24家新开企业药品经营许可现场检查、29家经营企业变更业务并进行公示。 (四)持续开展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截至12月27日,已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59份,完成率104.4%;医疗器械不良反应227份,完成率103.1%;化妆品不良反应140份,完成率107.7%。 (五)严厉打击药械化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办药械化案件69件,其中药品立案34件,医疗器械立案21件,化妆品立案14件,目前已结案72件,共罚没款2.5万余元。 (六)积极开展用药安全知识宣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药品科技宣传周、医疗器械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共组织安全用药主题宣传6场,受益群众500多人,帮助群众树立科学用药用械的正确理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并落实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长效机制,在全县范围内确定8个定点回收点,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目前已回收过期失效药品285盒(瓶)。 (七)开展药械稳价保质工作。制定了《南陵县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药械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药店等经营主体开展价格、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网络交易、非医用口罩质量、药械质量等方面的巡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次496人次,检查226户次。依托省网监系统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网站和淘宝等平台网店的监测力度,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开展专项监测,日常监测网站288个次、网店265个次,开展日常监测14次、专项监测10次、专项检查93次,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问题。 (八)摸底排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结合实际,采取现场检查、网上抽查和问询相结合的方式,对网络销售处方药信息展示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及时约谈、提出整改意见。通过实地查看,重点对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药品网络销售的处方审核调配、违规销售国家禁止网络销售的药品等行为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存在的疑难困惑进行了政策指导。 (九)着力推进GAP示范建设。帮助指导南陵县百善林业通过“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现场评估复审,获批“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挂牌。 (十)持续推进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通过约谈、走访、一对一注册咨询等方式,新增注册执业药师10人。 |
县市场监管局: 食品: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监管能力。不断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完善发现问题的机制,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建设一支技术过硬、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把强化协调联动作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充分发挥食安办的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完善协调联动、跟踪督办、评议考核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是加大办案力度,增强工作实效。实行日常巡查与重点排查、集中整治与暗访抽查、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执法检查与群众举报“四结合”,不断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以及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制度,着力构建“监管+抽检+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大格局。 四是强化品牌建设,提升产业能级。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持续强化“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管,维护“南陵大米”质量和品牌。推动各相关部门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任务,结合主管单位的资源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聚焦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要业态和关键环节,共同做好“食安安徽”品牌的培育和挖掘,以促进我县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强化宣传教育,推动共治共享。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和消费者食品安全维权意识。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充分调动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 药品: 一是健全体系,推动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积极推动各镇、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南陵县关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以药品安全目标考核为“抓手”,督促各镇进一步落实(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确保辖区药品安全。督促各相关部门树立党政同责的工作导向,把药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履行药品安全部门监管职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对主管领域的药品安全管理到位,共同推动我县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发展,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 二是智慧监管,开展药械化安全风险分级、专项整治及抽检工作。对全县药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并进行风险分级,根据风险分级情况,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排除风险项。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责任人意识,督促企业排除隐患,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开展重点药物和高风险药物抽检、流通环节日常抽检。 三是消除痼疾,全面整治清理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药师进行摸底,建立执业药师注册信息台账。针对存在挂证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建议医疗机构执业药师注册到本单位,如有医疗机构执业药师在药品经营单位挂证的,依法将情况通报至其工作单位并注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 四是控制风险,推进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按照省市文件,制定不良反应监测计划,合理向药械化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分配检测任务。加强培训,确保按质按时按量完成任务,控制药械化风险,稳步提升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质量。 五是消除疫苗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疫苗流通环节隐患排查,防控化解疫苗流通环节安全风险。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的人员与制度管理、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管理、储存运输温度监测、储存运输管理、储存运输温度异常处理及发现问题报告等内容入手,进行细致排查,不放过一处细节,不疏漏一个隐患。 六是靶向精准,严防重点品种药械化安全风险。加强特殊药品监督管理,定期对特殊管理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巡查,对辖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监督检查,密切关注特殊药品流向,严防流入非法渠道。对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医疗器械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针对不合格化妆品加大排查力度。 七是强化引导,构建药械化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依托3.15消费者权益日、药品科技活动周、安全用药月、化妆品安全宣传科普周等宣传阵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安全用药用械用妆意识。强化对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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