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第三次会议第1013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4-30 08:36信息来源: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市监局 字体:【  

梁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广使用本土品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与从县重点处等单位了解到,自2023年起,明确不允许在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或评价标准中推荐某些特定品牌。

南陵县高度重视本土企业品牌发展,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南陵县质量品牌联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全面梳理建成企业质量品牌档案,精准掌握企业发展状况,靶向帮扶、靶向培育,为全面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质量品牌发展梯队提供助力。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在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企业质量品牌宣传活动,组织标杆企业示范引领,大力推广本土品牌。举办一系列中小企业学习龙头骨干,龙头骨干学习省市先进的标杆企业学习活动。通过树立标杆,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促进质量管理创新,带动全县企业形成追求质量品牌的氛围。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17    

 

办理类别:A

人:孙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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