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某食品有限公司在网络交易平台发布虚假广告案

发布时间:2024-08-01 10:03信息来源: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市监局 字体:【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某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对普通食品以“传统孕妇零食”字样进行宣传。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本)》第【272】项规定,对某食品有限公司作为罚款6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