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监处罚〔2025〕82号

发布时间:2025-02-12 09:57信息来源: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市监局 字体:【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南市监处罚〔202582

方琴琴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限制从业案

方琴琴

342530********4520

方琴琴

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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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