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石窟炒饭店该户市场主体不慎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现对《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遗失公告,原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序号
经营者名称
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场所
发证机关
遗失情况
1
南陵县石窟炒饭店
JY23402230059890
李新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如意花园20幢106室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副本遗失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