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南陵县2019年度就业见习岗位(见习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4 09:38信息来源: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南就人〔2019〕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南陵县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提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文件精神,2019年计划开发150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用于吸纳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见习锻炼。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岗位(见习基地)。
一、见习岗位(见习基地)申报条件
全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均可申报见习岗位(见习基地)。重点吸纳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较好、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见习期满能够及时为见习人员办理签订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的企事业单位作为见习基地。
见习岗位(见习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2.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3.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4.能够按时为见习毕业生发放见习补贴等;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6.提供的见习岗位以企业为主,且主要工作区域在县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不含销售类等无法确认在岗情况的岗位及见习期间派驻外出学习进修等)。
二、见习岗位(见习基地)申报材料
申报见习岗位(见习基地)应提交以下资料:
1.安徽省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2.申报见习岗位3人以上的,需提供安徽省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及《安徽省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3.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党政机关介绍信;
4.其他材料(根据需要补充)。
三、见习岗位(见习基地)认定程序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见习岗位(见习基地)的审核和认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单位申报。用人单位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见习岗位(见习基地)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申报见习岗位;
2.资料审核。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收到申报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条件评估。对通过审核的申报单位,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对其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考察评估。
4.见习岗位(见习基地)发布。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并在中国南陵人社宣传专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吸纳见习人员。
四、见习岗位(见习基地)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即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结束,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见习岗位(见习基地)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同意后,可在6月底前吸纳安置2018届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地点: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市民服务中心1层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2号窗口)
联系电话:0553-6514119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