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安监局关于拨付广太尾矿库隐患治理20万元专项资金的函
南安监〔2019〕5号
南陵县安监局关于拨付广太尾矿库隐患
治理20万元专项资金的函
何湾镇人民政府:
现将县财政下达在我局专门用于广太尾矿库隐患治理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贰十万元拨付给你镇,请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支付该库2018年治理工程款及往年工程余款。即:支付2018年施工单位安徽丰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1万元),余款用于支付2016年施工单位江西省鹏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2017年施工单位安徽腾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欠款。并请付款之后,将银行转账单反馈给我局备案。
特此函告。
2019年1月29日
抄送: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