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城市安全发展重点任务分工表的通知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根据《中共南陵县委办公室 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9〕27号),县安委会制定了《南陵县推进城市安全发展重点任务分工表》,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镇、开发区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市安全发展任务,切实把安全发展作为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坚持系统化思维,落实城市安全发展责任,加强城市安全运行保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加快建设“产业强、结构优、环境美、百姓富”的美好南陵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周密部署,稳步推进
各镇、开发区和各单位要针对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范围广的实际,承担发展任务的各单位,要坚持高站位,克服困难、不等不靠,有序推进有关单项发展任务,不折不扣、高质量完成分工任务。承担任务的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定期报送任务完成进度和开展的工作情况,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通报任务完成情况。
联系人:张艳霞,电话:6833160,邮箱:nlxyjglj@163.com
附件:南陵县推进城市安全发展重点任务分工表
2020年5月6日
抄送:市安委办,县委改革办,县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 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