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汪武军局长解读:《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林区家族墓地、散坟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1 10:09信息来源: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一、制定背景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各国有林场为加强源头治理,严管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违法用火活动,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防范森林火灾事故,经研究,在全县开展林区家族墓地、散坟摸底排查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加快绿色建设为目标,加强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为手段,以强化依法治林、依法管火为重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更新丧葬祭扫观念,破除陈规陋习,加强森林防火,巩固和发展绿色建设成果根除森林火灾隐患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与投资环境。

 

三、起草过程及职责分工

 

林场对所在国有林场内的所有坟墓由进行摸排登记镇政府和村居全面配合

镇、村居、集体林场对所在镇、村集体林场内的所有坟墓进行摸排登记

村居对所在面积较大、连片山场内的坟墓进行排查登记。

县民政局县级公墓内的坟墓进行摸排登记,所在镇政府和村居全面配合;镇、村公墓内的坟墓由所在镇、村进行摸排登记。

四、工作目标

国有林场内的所有坟墓镇、村集体林场内的所有坟墓面积较大、连片山场内的坟墓所有公墓内的坟墓进行摸底排查。坟墓所在林地名称、坟墓具体坐标、坟主姓名、坟主家庭住址、坟主联系电话进行详细登记,明确包保负责人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对无主坟进行备注说明并写出详细地址,确保无一遗漏

 

五、主要内容

 

对摸排出来的坟墓分区域进行登记、编号(***林场或/山场/公墓+001,如:丫山林场001),并落实防火包保责任人保证每座坟墓位置、坐标准确无误。各摸排主体单位要将所负责区域的坟墓全部登记到位,不得漏统、漏项,包括无主坟墓,也要进行备注说明。各包保责任人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以及保护森林资源的宣传教育。在森林防火重点时间、节点要提前主动与坟主联系,倡导文明祭祀,不允许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并加强巡逻巡查,发现违法用火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制止不了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六、创新举措

 

制定实施优惠政策,促进林区散坟平迁工作。为动员、引导和鼓励当地群众将散坟迁入塔陵、公墓安葬,要制定实施专门的优惠政策,在收费上给予优惠。要鼓励群众移风易俗,实行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绿色生态安葬。加强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林区散坟迁出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管理力度,巩固林区散坟平迁成果,坚决杜绝新的私埋乱葬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林区散坟平迁工作顺利开展。各地林业、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强化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我省森林资源分布较散,林区内散坟数目面广量大。由于旧风俗习惯的影响,平迁散坟工作难度较大。要坚持教育与管理、禁堵与疏导、集中治理与长远建设并重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以及保护森林资源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平迁林区散坟的自觉性。
  (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各地要根据林区散坟数量、分布情况及现有公墓土地存量情况,本着既要节约土地(林地)资源,又要使散坟迁有去处的要求,统一规划落实林区散坟的迁葬地点,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迁移。

 

 

解读机关:南陵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汪武军

联系方式:0553-6833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