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清单

发布时间:2020-11-13 15:41信息来源: 南陵县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南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共服务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共同实施)机构
1 拟上市(挂牌)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情况证明出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上市(挂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规程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号):企业上市(挂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规程(十五)省安全监管局。  综合科
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补发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安全监管二科
3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遗失、损毁补(换)发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五条第一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第四款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局)根据省级安全监管局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和统一编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第五款: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安全监管局,与市级安全监管局统称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安全监管二科
4 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及咨询电话服务 1.《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 综合科
5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补发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安全监管二科
6 受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