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洪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县防办﹝2021﹞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洪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做好汛前准备工作,及时消除汛前隐患,确保今年安全度汛,各镇、县直相关单位要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要在前期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险工要段、涵闸斗门、泵站、在建工程、水库、山洪灾害防御等防洪风险隐患进一步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置并报县防办,前期上报的隐患要加快整改,汛前必须整改到位。
二、县住建局、交通局要进一步对在建涉水项目进行排查;县自规局、应急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尾矿库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各镇、县直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度汛隐患和薄弱环节,均要加强台账管理,明确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汛前完成问题整改。对于汛前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应急度汛预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隐患问题台账表请各单位每周四报县防办,县防办将适时开展督查。
附件1:南陵县防洪隐患问题台账表.xls
(联系人:吴康葆 QQ:346402863)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