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推进冰鲜禽交易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10 08:38信息来源: 南陵县商务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为了更好地了解《关于印发芜湖市推进冰鲜禽交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的制定背景

 2020年 1月23日,芜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芜湖市关于对活禽交易市场实行休市的通告》,从即日起,我市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活禽批发交易市场一律停止活禽的交易和宰杀。2018年6月,芜湖市人民办公室已发文明确要求,全面推行冰鲜禽产品上市,切实转变现有禽产品供应方式,引导改变消费习惯。逐步取消活禽交易,城市主城区201910月份全部取消,县城活禽交易2020年全部取消,乡镇农贸市场要逐步降低活禽交易量。

《工作方案》的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5.《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7〕84号);

6.《芜湖市人民办公室关于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意见》(芜政办〔2018〕21 号)

7.《芜湖市关于对活禽交易市场实行休市的通告》(芜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工作方案》的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市区范围包括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三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综合开发区等区域;县(市)城关镇范围包括无为市无城镇、芜湖县湾沚镇、繁昌县繁阳镇、南陵县籍山镇等区域。

四、《工作方案》的目标任务

对实施范围内现有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场所、摊位进行冰鲜禽交易设施改造。所有农贸市场实施冰鲜禽产品供应,建设冰鲜禽批发市场和禽产品冷链配送系统。按照“政府组织、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冰鲜上市”的要求,取消活禽交易,全面推行冰鲜禽产品上市交易。

五、《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务

一是实施活禽交易场所改造;

二是加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实施冰鲜禽产品交易;

四是做好市场保供对接。

六、《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了完成时间,全市农贸市场的冰鲜禽交易区改造工作须在3月底完成。

二是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单位、部门职责。

三是明确了支持政策,对我市商贸流通企业购置奇瑞新能源冷链配送车(载重量1吨以上)20辆以上且用于构建芜湖市禽类冷链配送体系的,按其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200万元。享受补助的冷链配送车由市商务局负责监管,确保用于本市禽类冷链配送,不得转售或用于市外冷链配送;对改造冰鲜禽销售摊位并符合标准的,给予改造工程投资额的30%一次性奖补,每户改造工程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给予购置地产冰鲜禽设备购置费的50%一次性补助,每户设备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七、《工作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切实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冰鲜禽交易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指导服务,引导从业者诚信经营,强化行业自律,推动家禽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解读机关:南陵县商务局

解读人:王贤云

联系电话:682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