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服务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服务
二、受理依据
1.《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完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的通知》(商秩发〔2009〕271号):一、工作目标。以现有12312服务中心为基础,建成以省、市两级12312服务中心为主体,以商务执法队伍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具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畅通流通领域举报投诉服务渠道,切实强化市场监管,维护流通秩序。
2.《安徽省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皖商整规字〔2009〕272号):二、工作目标和任务。目标:建立省级、地级以上城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为主体,以中央技术支撑系统为依托,覆盖全国的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形成全国上下一体,部门协作、区域互动的工作机制;任务: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12312中心,要结合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同步推进,依托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开通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落实人员、办公设备和场地。
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商秩〔2014〕127号):(八)构建服务网络,打造信息平台。各地要推进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点)建设,完善举报投诉网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尽快形成覆盖全省与中央平台对接的举报投诉服务体系,规范案件受理及转交督办机制和流程。
三、受理条件
商务领域政策咨询、投诉等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拨打投诉电话。
2.受理,接听电话。
3.决定,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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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南陵县商务局 |
何春苗 |
商务局行政受理岗 |
接电话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南陵县商务局 |
戴莹 |
行政审批岗 |
进行解答 |
无 |
五、申请材料
该事项无需提供材料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送达
现场取件或邮寄方式送达
八、监督投诉渠道
0553-682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