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各镇: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通知》(南考〔2020〕4号)精神,为客观评价各载体社消零工作,现将《南陵县2020年度社消零工作评价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0年社消零工作评价考核指标、权重及目标任务 .xlsx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