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务局权责清单即时动态调整情况表》
县商务局权责清单即时动态调整情况表
序号 | 权利类型 | 权利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调整类型 |
调整意见及理由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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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权利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无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 :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 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 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 2004 年第14号) 第二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 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第三条:商务部是全国对外贸易经 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的主管部门。第四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和属地化管理。 商务部委托符合条件的地方对外 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机关)负责办理本地区对外贸易 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受委托的备案登记机关不得自行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
事项名称规范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1〕39号)附件1《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省2021版)》: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