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南陵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农政〔2023〕105号)精神,县供销社从事2023年度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南陵县何湾供销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等11个服务组织在深耕深松、大田育供苗2个环节经过村、镇、县三级验收合格,共计获得奖补资金4638076.148元。
具体补助标准:土地深耕深松市场服务价格为110元/亩,服务小农户补助资金标准33元/亩,小农户受益不低于19.8元/亩;服务规模经营主体补助资金标准30元/亩,其中规模经营主体受益不高于12元/亩;大田育供苗市场服务价格为100元/亩,服务小农户补助资金标准22元/亩,小农户受益不低于13.2元/亩,服务规模经营主体补助标准20元/亩,其中规模经营主体受益不高于8元/亩;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度补助标准不超过8万元。
现将11个服务组织奖补资金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日至2月6日(5天)。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供销社反映。(书面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受理单位:县供销社
附件:南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奖补情况表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