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南陵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农政〔2023〕105号)精神,县供销社从事2023年度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南陵县泽文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在秸秆打捆离田、无人机飞防2个环节经过村、镇、县三级验收合格,共计获得奖补资金3711923.852元。
具体补助标准:无人机飞防市场服务价格为30元/亩(服务3次),服务小农户补助资金标准9元/亩,小农户受益不低于5元/亩;服务规模经营主体补助资金标准8元/亩,其中规模经营主体受益不高于3.2元/亩;秸秆打捆离田市场服务价格为115元/亩,服务小农户补助资金标准34元/亩,小农户受益不低于21元/亩,服务规模经营主体补助标准32元/亩,其中规模经营主体受益不高于12.8元/亩。
现将南陵县泽文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无人机飞防和秸秆打捆离田两个环节奖补资金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至3月18日(7天)。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供销社反映。(书面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受理单位:县供销社,电话:055****23787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南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奖补情况表
单位:元 、亩
序号 |
服务组织 |
服务环节 |
服务面积 |
小户户数/面积 |
小户奖补资金 |
规模主体户数/面积 |
规模主体奖补资金 |
服务组织 奖补资金 |
合计资金 |
1 |
南陵县泽文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秸秆打捆离田 |
71586 |
285/43097 |
905037 |
43/28498 |
364659.2 |
1107249.8 |
2376946 |
2 |
南陵县泽文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无人机飞防 |
173051.2315 |
755/94586 |
472840 |
189/78483.2315 |
193546.341 |
668591.511 |
1334977.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