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供销社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各基层社、企业,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推动南陵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供销社实际,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供销社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关切。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完善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供销系统政务透明度、施政公信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供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规定向社会公开的必须公开。
(二)公开透明。除涉及保密规定以外,全社所有工作对外公开,做到工作计划和措施透明、工作过程透明、工作结果透明。
(三)客观真实。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可信。
(四)注重实效。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五)利于监督。公开的形式要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政务公开内容
1.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情况,拟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情况;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情况;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情况。
2.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重要农副产品及再生资源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情况。
3.指导推进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指导系统推动发展各类产业合作社和各类行业协会情况;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情况;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情况;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土地托管服务等新型业务情况。
4.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情况;对基层社社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情况。
5.加强助农增收和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执行情况。
6.重大事项和督察工作情况;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发挥媒体作用情况。
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县供销社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按照程序向县供销社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五、政务公开时限
(一)主动公开时限。县供销社各类信息形成或变更后,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时限。县供销社自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应予以答复申请人。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基层社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具体负责人员,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网络信息发布和维护更新等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建立交流协作机制,组织依申请公开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等活动,加强各股室、各基层社间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交流和调研督导,不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建设水平。
(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加大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股室和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等问题的检查问责力度。
南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