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强南陵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驻陵有关单位:
经南陵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七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加强南陵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南陵县财政局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南陵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南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南陵县税务局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驻陵有关单位:
经南陵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七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加强南陵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南陵县财政局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南陵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南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南陵县税务局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